交通事故把电线刮断怎么赔偿,电线碰线会不会把电线烧坏了

时间:2022-09-28 16:12:08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反映】

陈先生:我家住呼和浩特市邮电西小区3号院3单元2楼中户,7月10日上午,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的工人不慎将小区里的电线碰断,导致电流突然增大,家里的电器都被烧坏了。一周的时间里,我们找过施工方,找过呼和浩特供电局,但是有人来维修了一部分电器后,对于楼道电闸不时的冒烟和火花,至今不予处理。希望媒体记者给我们想想办法,该咋办啊!

7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呼和浩特市邮校北巷邮电西小区3号院,居民们正围在一起讨论电器被烧坏的问题。据现场居民介绍,3号院3单元15户居民家里的电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涉及电视、冰箱以及电灯。据陈先生反映,他家烧坏的有电视和客厅的大灯,前几天有自称供电局派来的工人帮助维修了电视机,暂时能用了,但没有提供任何单据,陈先生担心过几天又不能用了,不知道该找谁说理。被烧坏的700元客厅大灯,工人却说不管维修。

3单元4楼中户的赵先生自称曾经当过电工,在赵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3单元2楼的电闸处,赵先生指着电闸告诉记者:“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这个总闸在这次事故中受到严重损害,虽然现在已经恢复使用,但里面还是不时冒烟,溅出火花。这是很危险的,万一这里着火了,可能把整个楼房都点着了。”

记者来到邮电西小区3号院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单位处,一位黄姓工作人员承认是由于工人在施工中不慎碰断了电线,但这位黄姓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收条,收条上面写道:“今收到,邮电3号院修电款5000元整,住户电器赔偿与项目部和施工方无关,由供电局解决处理。”落款时间是7月10日,收款人为张东。据黄先生介绍,事发后,他们也想积极处理解决问题,但无奈小区居民不信任由他们来维修电路,就请来了供电局工作人员张东,张东收了他们5000元维修款,答应小区电路维修和居民电器维修都由呼和浩特供电局来承担,所以电器维修现在不归施工单位管了。

当日下午,邮电西小区3号院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单位又主动与记者联系,表示他们愿意给居民维修电灯和电表,希望记者不要再追究了。陈先生也告诉记者,施工单位下午主动上门要帮助他们维修电灯和电表。随后,记者再次来到邮电西小区3号院,施工单位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是外地来的施工单位,既不愿意得罪供电局的工作人员也不愿意得罪小区居民,所以我们愿意吃这个‘哑巴亏’。”(记者 王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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