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22:13:38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林律师@林林民商经济案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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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同行沟通,大家普遍都认为起诉状内容不宜过多,最好控制在两页纸以内。之所以提到这个字数、页数的问题,源于一位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同仁,提到带教律师要求他写起诉状要写够四页纸。
起诉状有相对固定的格式及模板,绝大部分由标题、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落款等组成,而案件主体身份信息及诉讼请求部分一般一页纸就能覆盖上述信息。当然,如果涉案主体较多,那也一般会控制在一页纸多一点的篇幅。所以,如果一份起诉状的内容多,一般会落在事实与理由部分。
那为什么大家会普遍建议起诉状内容宜少不宜多,宜精简不宜冗长,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如果将起诉状的字数、篇幅作为硬性条件,同等情况下,为了扩充、填满你的诉状,必会披露更多的案件事实以及细节。
但一般情况下,关键及重要的案件事实往往不多,重复或者反复,或者增加额外的信息,有可能是画蛇添足,会有反作用。
二是事实部分往往围绕证据部分展开,如果无关或者不利事实也被写入诉状内容中,那么相对的,所需要提供的证据也会多起来。
一般情况下,即使描述的事实真实或者准确,但缺乏证据支撑或者印证,也难以被采信。当然,不重要的事实不被理会或者采信尚可,但如果综合整体来看,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他描述的事实及证据的证据内容的说服力及证据力。
三是给对方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及空间作应诉的准备和应对措施。起诉状的内容越多,可能会给对方留下攻击己方观点或者论述的破绽,对己方不利。
四是开庭庭审时间有限,提高庭审效率,节约庭审时间有助于取得好结果。当然,这之间不存在必然或者唯一性关系。
最后,每个律师的办案风格以及考虑的角度不一样,针对每个不同的案件所采取的诉讼策略也不一致,此处仅表达个人观点,并非要求普遍适用或者进行限制。
注:本文整理完毕于2022年7月4日。未尽事宜,待补充和完善。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犯您的权益请告知。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