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22:25:15来源:法律常识
2019-03-28 15:3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马银淇 通讯员 孙骏怡 俞怡婷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自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司法局主动担当、积极“亮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整合律师管理、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方力量,编好“普法网”、筑牢“警戒网”、广张“防护网”、立实“监督网”等“四张网”,打出“组合拳”,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织好“普法网”,法治宣传多途并举。近年来,市司法局以“法律九进”为抓手,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通过制作、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讲、元宵法治灯谜活动,利用微信塔群、微信公众号等设置扫黑除恶专题,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截至目前,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20000余份,开展专项宣讲活动40余场。
在扩大宣传的同时,市司法局亦筑牢“警戒网”,严管严控两类人员。为此,市司法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我们对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贩卖枪支等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理,防止其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势力。截止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教育48次。
记者了解到,市司法局还广张“防护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发挥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2018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及线索排查966次,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874件,未发现涉黑涉恶事件。
值得一提的是,市司法局充分利用资源,立实“监督网”,通过加强对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发《致海宁律师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告知书》,明确接案审查、备案报告、集体讨论、档案保管等制度,要求全市律师学习并签名,规范律师正确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据了解,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豆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