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4:25:36来源:法律常识
在丹东港多只债券发生违约后,近期“13丹东港MTN1”的主承销商发布公告,披露丹东港相关债券违约后续事项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13丹东港MTN1”的诉讼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已基本完成投资人诉讼材料的准备工作,计划于近期启动立案程序。此外,主承销商在5月10日组织了发行人与投资人的电话沟通会。并且,关于丹东港资产被查封事项,主承销商已督导发行人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在后续工作安排上,主承销商表示,将继续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督导发行人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等;继续跟进诉讼进展,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关于“13丹东港MTN1”违约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今年3月份,作为“16丹港01”和“16丹港02”的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率先对丹东港提起诉讼。万联证券称,其与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代表债券全体持有人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及书面证据材料,并获法院受理。5月23日,丹东港发布《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被查封的公告》,称收到辽宁省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冻结丹东港36.86亿元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资产。公告称,该资产查封冻结事项可能使丹东港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对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事实上,早在2017年下半年,丹东港债务问题就开始显现。去年10月30日,丹东港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有息债务负担重,短期支付压力较大,“14丹东港MTN001”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发生实质性违约。此后,“15丹东港PPN001”、“16丹港01”等多只债券陆续发生违约。Wind资讯数据显示,目前丹东港发行债券中已有5只发生实质性违约,合计债券余额为54亿元,主承销商涉及3家券商、2家银行。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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