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6:17:21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面临着拆迁,拆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很多的步骤和程序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走,但是很多拆迁主体借着老百姓不懂法律,恣意妄为侵犯百姓们的合法权益,。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来跟大家聊一聊征地拆迁中常见的陷阱。
1.征地文件过期违法
征收土地需要有省政府或者国务院下达的批复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并不是永久使用的,征地批准文件只有两年的有效期。农民朋友们在收到征地文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一眼日期,不要忽略这个重要但看起来不起眼的东西。
2. 拆迁主体要认清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权利对房屋进行拆迁工作的只能是县级以上的政府。村委会是无权私自进行拆迁的,农民朋友可以通过不签字的方法拒绝不适当的拆迁人,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评估机构可自选
征地拆迁的价格评估机构被拆迁人是可以参与选择的,即便是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协商成功,也要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史律师提醒,实践中一些地方甚至存在各种违法乱象、怪象丛生。对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作为被征收人的你应当坚决维权,促使征收补偿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