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4:36:21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与离婚冷静期制度相关的内容频频登上热搜,各地离婚率也因该制度的施行有所下降。
以重庆市为例,据报道,2020年重庆市共有129687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而在2021年这个数据为72363对,离婚率降幅达到44%。而据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的另一组数据显示,2021年申请离婚登记的人数为125485对,与2020年相差不大,但由于“冷静期”的实施,共有5万余对夫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漂亮的数据很容易让人们产生一种错觉:离婚冷静期制度可以有效挽救婚姻。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不等于放弃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说,夫妻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期间经过后,双方还需要在30日内共同到民政局领离婚证,所以理论上协议离婚手续最长可达60天。并且,只要双方还没领取到离婚证,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随时反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上,协议离婚的手续因“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变得复杂了,且对双方的最后一次“默契”要求得比较严格,即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旦条件无法达成,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夫妻双方之所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可能是因为没有协商好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数额、财产分割比例等问题,需要重新拟定离婚协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当然,不排除夫妻双方被亲友劝说,修复了感情的裂痕,重新和好过日子的情况。但是,这些情况对应的数据,以报道的内容来看是匮乏的,仅凭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数据,人们难以形成完整的认知。
离婚冷静期真的可以挽救婚姻吗?在以往的文章中,我们已经谈过这个问题。针对不断攀升的离婚率,国外也有类似的法律规定,如美国的离婚冷静期“因州而异”,一般在3~12个月,像加州就规定了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英国夫妻结婚12个月后才有离婚资格,且双方开始离婚程序后需要参加信息会议,经过反省和考虑期,时间不少于1年。然而,即便设置了期限较长的离婚冷静期,这些欧美国家的离婚率依然非常高。
所以制度设计并非能够有效挽救婚姻,因为夫妻双方的离婚原因非常复杂。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可能因为一时冲动,但更多是因为这段婚姻确实走向末路,如一方有家暴、出轨、赌博等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也可能出于经济原因或者双方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实在勉强不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施行,更多的意义在于给协议离婚设置限制条件的同时,也给当事人更多时间去思考是否要离婚,如果离婚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
综上,我认为离婚冷静期对于控制离婚率而言,是一剂强心针,但并非能从根本上挽救婚姻。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文化建设,提高人们对婚姻的认知、理解、期待以及幸福感,是降低离婚率,挽救婚姻的本初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