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7:30:54来源:法律常识
自2009年创建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以来,转眼已是十余年过去,这期间,无论周遭如何“喧哗”,曹圣明律师始终不为所动,只是安安静静、心无旁骛地朝着自己一开始就确立了的个人精品所的目标执著迈进。
曹圣明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律师执业生涯。翌年,调入河南省洛阳市三叶律师事务所。1996年,事业上已经小有成就的他,毅然来到北京,到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执业。2009年,正式创建北京曹圣明律师事务所。
纵观他近30年的执业历程,曹圣明律师一直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业上,2004年他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2008年又师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家孙宪忠教授,成为一名民法学博士。实务方面,数百起案件的磨砺和积累,除了使其业务技能日益圆熟,还加深了他对中国法治问题的认识,促使其投身到了论文、专著的撰写中。其中,他的代表性作品《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及完善》一书,参照了世界各国先进立法经验,为我国土地征收走向制度化、法律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如今,他手头还有几篇论文正待收尾,可能会于今年发表。曹圣明说,“律师开展法律实务,必须要先吃透法条,掌握相关法律的立法宗旨、立法依据、立法原则和立法意图等,首先在专业上做个‘明白人'。一方面,要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指出法律漏洞,可能的话,再给出改进的建议,进而推动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长期坚持在“吃透法条”的基础上办案,有时会令曹圣明在拟定办案策略时,思维和视野会变得更为开阔。
日前,他接手的内蒙古的一个二审案件,一家矿企露天采煤作业时,周边的道路、房屋出现了裂缝,于是,屋主和矿企打起了官司。一审,法院判曹圣明的委托人败诉,接手案件后,曹圣明发现法院适用法律关系有误,屋主和矿企曾达成赔偿协议,因此该案属于合同约定之诉而非损害赔偿之诉,随后,他向法院提交了新的律师代理意见书,结果未等开庭,法院便通知他,胜诉。
除此之外,承办征地拆迁等案件时,曹圣明更倾向于采用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决。有时行政复议是一种高效便民的程序,对此曹圣明深有体会,“行政复议程序简化,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都明显要低于行政诉讼程序,并且,还能一定程度上规避地方保护主义。”
“代理这类案件,我很多时候是从程序违法的角度切入的。”他说。
作为一家以个人精品所为定位的律所,曹圣明这些年代理的主要是民商事案件,而且,其中不少是二审、再审案件,基本上复杂,困难,纠错是这些案件的基本特征。众所周知,再审案件的改判率很低,很难体现律师的作为,对律师而言收入也不算高。尽管如此,曹圣明却在这一细分领域坚守多年,对此他表示,“归根结底,我们是法律人,肩负着法律人该有的职责。有些案子如果大家都不接,老百姓的救济途径就没办法保障了。”
长久以来,曹圣明对于律所的规模化发展似乎一直保持着足够的定力,不怎么着急。他说,首先,我们显然不能简单地以律师挣钱的多少来评判一家律所的成败,另外,不可否认,律所的规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者会形成天然的吸引力,会形成品牌溢价,但从实践来看,最终做事的还是律师个人或者其团队,他们的个人能力和专业素养才是决定案件代理质量的关键,“所以,相对于规模,我更关注的是如何将律所做强,提升每个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很显然,这是一条更为艰难的路。但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和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