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9:43:29来源:法律常识
如果你发现你的银行账号突然平白无故多了800万,你会怎么做呢?
想必大部分人都是窃喜、震惊的,只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不会突然掉馅饼,当账户上莫名其妙多了钱的时候,古人有云:“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作为有危机和法律意识的年轻人,我们应该思考,这笔钱是否会给自己带来灾难。
那么如果这笔钱是银行因为操作失误将800元转成了800万,我们是否就可以大肆挥霍这笔钱呢?
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不是一笔天外横财,而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银行操作失误并不是我们的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以肯定的是储户收到不当得利,没有擅动的情况下,是不存在过错的,也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不用进行赔偿。但《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也就是说作为受损方的银行是有权要求相关储户返还多转出的钱财的,只有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不当得利才能不返还: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那如果我将这800万原封不动转给了另一个或某一公司,银行又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也就说是这个钱最终还是要还给银行的,那如果得利人拒不还钱给银行怎么办?
银行会先进行协商,如果得利人依旧不归还,银行会将其告到法庭,采取法律的手段要回。根据相关法律,法院也会判处得利人将钱返还给银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得利人拒绝履行,银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会通过抵押或拍卖其房产、车辆等途径强制他还款。
且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不把钱还给银行是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的。那么如果把钱挥霍完了,实在没钱又怎么办呢?
这就不得不说普法的重要性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平白而来的钱财,我们本就应该慎重对待,在没有弄清楚来历之前不能轻举易动。
按照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在下班之前会核对当天的交易情况,如果发现异常交易,会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将错误纠正。不过为了防止骗子钻空子,我们最好去银行,在相关人员见证下,经过监控确认后,再将钱财返还,既解决了银行的损失,也避免自己遭受损失。
如果已经知道是银行的操作失误,将800元转成了800万元,依旧拿着这笔钱纸醉金迷,将之挥霍一空,等待我们的,也将是牢狱之灾。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不要心存侥幸之心,不劳而获的财攥在手里终是不踏实的,一不小心还会万劫不复。不过也有人会问,银行在这样的时间中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当然是有责任的,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对于存款人有保护义务,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因此银行有保护用户财产安全的责任。
这个800万的漏洞可能是其他储户辛辛苦苦一辈子存的钱,如果他们的钱弄丢了,只能找银行追责,要求银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而银行职员因为操作失误,造成巨大损失,银行可以向其追责,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且法律有规定,若银行员工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管银行是给多了还是给少了,在办理业务时,用户和银行职员一定慎重检查,“离柜概不负责”只是一句警示用语,意在提醒我们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但这句话不管对银行还是个人都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
在这个人人平等的社会,银行和个人并不是站在对立面的,只要相互尊重,共同遵守契约精神,才能让自己的财产得到保障。所以当你的账户突然冒出一大笔钱的时候,切记不要动歪心思。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