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0:32:49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周女士过来委托办理离婚案件,我和周女士应该有七年没见了,和她约的是中午两点过来,她上午十一点就到了,说是太久没见,想早点见到我,我放下了手上的事情赶到了办公室,见到了七年未见的周女士。
给我的感觉就是周女士老了,时间在她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她也算是苦命的女人。那个时候我刚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她通过朋友找到我,希望我帮他打一场行政诉讼官司。原来,她的丈夫在外面欠了很多钱,把自己家的房子给抵押了,拿了150000元跑路了,一直没有消息,后来债权人未经周女士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了,而且债权人也已经在房子里住下了,周女士去要回房屋还被人打了,对方在黄陂也算是地头蛇。在了解案情后,我查询了房屋的过户信息,发现过户的材料全是伪造的,于是乎接受了周女士的委托,帮她打了一场行政诉讼官司,也是我至今为止打过的唯一行政诉讼案子。
行政诉讼历经一审和二审,以周女士胜诉而告终,房管部门也为周女士重新颁发了房产证。可是债权人依然居住在房屋里,并且放话出来,想要他搬出房屋是不可能的事,会出人命的。于是乎,我又帮周女士打了一场房屋腾退的官司,一审赢了,对方上诉,最后在中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和解,周女士支付债权人1500000元,对方腾退房屋,本案顺利终结。
该案有个细节问题让我很感动,在第一次开庭当天,周女士对我说,张律师,被告就是一流氓,他有可能会对您动手,等下开完庭后,我拖住他们,您先走,我就让他们打一下,我是个女人,他们也不会下重手。这句话让我看到了这个女人的善良,也看到了这个女人的坚强。我对她说,等下我们一起走。开完庭后,对方一直在骂人,也带了几个人过来,但是没有动手,因为派出所就在法庭旁边,签完字,我带着周女士离开了法庭。
案子结束后,我问过周女士一个问题,值吗?就算房子拿回来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现在下落不明,如果有一天他要跟你离婚,这个房子是要分割的。周女士笑了笑,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儿子,我想把这个房子留给小孩。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对方腾退房屋的那天,周女士特意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开心的说到,张律师,房子我已经拿到了,谢谢您!您是我们家的恩人。从那天起,我和她再也没有联系过。
后来我办了很多离婚案件,经常会遇到一些人的人身威胁,但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说,张律师,你先走,我来拖住他们。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到曾经有一位善良的女人为我做案子“保驾护航”。
这次周女士联系我了,声音没变,接到她的电话还是挺开心的,然后我和她约了时间见面。原来,她的丈夫终于回来了,回来后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房屋。这个结局还是被我猜到了。
见面的时候,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张律师,这次又要麻烦您了,请您无论如何也要帮我这个忙,我开玩笑对她说到,我们现在的律师费很高哦。没关系,我依然相信您,就像当初一样。后来,考虑到她的经济情况,收费还是适当减免了一点。
在走出我办公室的时候,周女士回头对我说了一声谢谢,这张面孔太熟悉了,依然是那么善良、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