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5:32:09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管理中心是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受理、流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的专门场所。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当前,战“疫”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律师权利,最大限度减少见面接触的前提下,确保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大厅)有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特别强调要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有效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律师权利。
案管部门是检察机关负责律师等辩护与代理人接待工作的机构。对此,最高检明确要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各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业务部门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律师网上预约材料审查等事宜,并及时进行反馈。协调律师尽量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各级检察院案管部门要通过“两微一端”等方式向律师和社会公众公开值班电话,要确保电话有人接听、礼貌接听,及时处理、解答相关事项。
省检察院提醒,如果您是律师或当事人,需要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与代理预约,以及因疫情防控无法正常参加诉讼活动的,欢迎您来电告知和办理,山东案管将与您一道,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1-83011469;0531-83011470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1-83016115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2-83016522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3-3011211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632-3011600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46-3011297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5-3011131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6-3011332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7-3011160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8-3011117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631-3011099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633-3011381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9-3011365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4-3011177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43-3011052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635-3011219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0530-301106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案件管理中心:0531-8503558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