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8:01:47来源:法律常识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张三与被害人李四系夫妻。
2018年某日凌晨,张三饮酒后与李四在某厂员工上下班必经之路附近,因情感问题发生纠纷,张三强制将李四的衣服和裤子脱掉,致李四全身赤裸被过往路人围观,并对李四进行撕咬、殴打、踢踹,导致李四右耳、嘴角均被咬掉一部分,鼻翼、嘴角被咬破,头部鲜血淋漓,头部、脸部多处被咬伤,全身多处被殴打致淤青。
经鉴定,李四面部瘢痕构成轻微伤,右耳廓损伤构成轻微伤。
民警到达现场处理该起妨碍治安事件,并带张三离开现场时其拒不配合,并以脚踢、撕咬等方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致两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观点】
张三在公共场所使用暴力公然侮辱妻子,致妻子两处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构成侮辱罪;
张三采取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侵犯了公安机关正常管理活动以及民警的人身权利,构成妨害公务罪。
张三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予以从重处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二、什么是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侮辱罪怎么判刑?
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川0184刑初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