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7:45:4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宋景波律师正式加入嘉维律师事务所。宋景波律师在刑事辩护与代理、争议解决与诉讼、家族财税与法、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宋景波律师的加入,将进一步加强嘉维在相关领域的实力,有利于嘉维业务水准的提升、法律服务市场的拓展。嘉维也希望宋律在这里尽情施展才华,创作自己事业的新篇章。
/ 律师简介 /
JIA LAWYER
宋景波律师
宋景波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先后就职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安局、县政府、河北省沧州市某上市公司等,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宋景波律师在刑事辩护与代理、争议解决与诉讼、家族财税与法、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等领域较为擅长。
宋景波律师服务的客户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某农产品批发市场等。
执业经验:
2019年4月,代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与上诉人赵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过多次调取证据、数次律师、当事人以及法官之间相互沟通,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京02民终9297号】民事调解书,此纠纷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2020年1月,代理原告北京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肖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2020)京0111民初3442号】,支持了原告大部分诉讼请求。
2020年2月,代理唐山曹妃甸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葛某某、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经曹妃甸区人民法院【(2020)冀0209民初621号一审判决书,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驳回原告大部分诉讼请求。
2021年5月,代理原告崔某某诉张某某、河北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本金71万元。经肃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21)冀0926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本金全额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1年6月,代理原告北京某某电气有限公司诉某某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本金25万余元。经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21)京0106民初1873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本金及利息基本上全额支持原告的诉求。
执业感言:诚信低调做人,精进高调做事,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努力服务好身边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