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曲塘镇拆迁找律师,海安曲塘拆迁计划

时间:2022-12-01 10:46:34来源:法律常识

准备好了吗?打开摄影头,视频办案马上开始……


重庆南岸:视频见证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

“请各位打开微信摄像头,洪警官、林代表、常监督员……你们能听到我说话不?”

“各位准备好了,那我们就开始。”

2月25日,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办理一起不起诉案件时,邀请重庆市人大代表林必忠在线监督。

视频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马钇向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简要介绍了案情。犯罪嫌疑人廖某酒后因所叫代驾未及时赶到,觉得自己还比较清醒,遂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汽车上路,被交巡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鉴定,廖某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107.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立案标准。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考虑到其驾车的时段不是上、下班高峰时段,行驶路线也不是车流的高峰路段,未造成交通事故,廖某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的坦白情节,情节轻微,南岸区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决定对廖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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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马钇主持微信视频会。


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工作人员在视频中表示:“我们尊重事实和法律,也尊重检察机关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我确实认识到自己错了,在家自我隔离期间,我在网上看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案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一定牢记此次教训,以后不给国家和社会添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廖某在视频中说道。

“我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的处理意见。廖某情节轻微,符合法定的不起诉条件。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持续攻坚阶段,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疑罪从无’的检察理念,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诚履职。”林必忠说。

重庆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丽莎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酒精含量未达至130mg/100ml,符合不起诉条件。”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多组织这种远程视频听证,使司法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也促进大家了解、支持检察工作。

在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后,马钇当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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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公安干警、当事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在线参加宣告仪式。图为微信视频会的手机截图。

“以前,我都是在检察院或者在人代会上了解检察工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以微信视频的方式在线上见证检察官办理案件,很有新意!”听证会结束后,林必忠代表通过微信向检察人员表示。

江苏海安:远程监督“面对面”进行

“这真是我参与的一场特殊而难忘的宣告仪式,希望检察机关多多采用这种远程视频的方式,方便了群众也方便了我们,这不失为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新路子!”2月17日,江苏省人大代表丁月平在参加完一场远程监督不起诉公开宣布仪式后,给承办检察官发来了一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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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向王某宣布不起诉决定,江苏省人大代表丁月平远程进行监督。


丁月平参与监督的是海安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普通交通肇事案。2019年底,海安市李堡镇储洋村村民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79岁的邻居储某发生碰撞,导致储某身亡。2020年春节前夕,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考虑到案发后王某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且具有投案自首等法定情节,检察官在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了被害方意见后,决定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了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海安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丁月平参与监督。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人员应当尽量减少聚集,这次监督和以往有些不同,它不需要丁月平像往常一样赶赴检察院,而是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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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检察官、王某三方出现在屏幕上。


2月17日,已经复工的丁月平在其就职的公司内,使用微信登入“远程会议室”。此刻的她身处海安市曲塘镇双楼村,王某在李堡镇某村,检察官在海安城区,一根网线联结了三方,开启了这场宣告仪式。在检察官向王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后,全程在线监督的丁月平表示:“‘互联网+’时代给我们所有人提供了便利,实在是太方便了。”

以前每次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工作,她都需要提前向公司请假,从双楼村赶到海安市检察院,路上单程就要花费半个多小时。平日里工作繁忙的她常常力不从心。这次接到检察官的“在线”监督邀请后,她所在的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为她开辟了安静的环境,提供了稳定的无线网络。监督完成后步行回车间也只需要5分钟。

“视频多连线,用好了科技手段,案件不等不拖,公开透明,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希望海安市检察院不仅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在日后也应当加强远程视频技术的使用。”

广东海珠:代表足不出户在线监督办案

“经决定,对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庞某某作不起诉处理。”2月14日上午10时,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婷、张盛楠检察官在该院远程视频工作室,运用多方视频会议系统,对视频镜头另一端的被告人庞某某宣布这一决定。这已是疫情防控工作以来,该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办理的第29宗案件。这次,该院还邀请到海珠区人大代表、广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严洁明参与视频办案,同步在线监督检察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使当事人、辩护人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该院启用“远程办案”小程序,并有机整合至“海珠检察”微信公众号中,方便快捷当事人、人大代表、律师查找使用。利用该程序,当事人、辩护人可在线提交意见,留言咨询、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业务。当天检察官进行的三方视频宣布不起诉决定正是新功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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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官远程办案,代表通过视频在线监督。


视频办案是新鲜事物,检察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对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保障到位?该院主动接受监督,探索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在线参与办案活动。代表对检察官宣读不起诉理由、诉讼权利告知、普法教育等内容均认真聆听,做到全程监督。

严洁明代表在参与办案活动监督后表示,“海珠区检察院利用远程方式,案件办理依法高效,也保障了疫情的防控,检察工作做得很出色。”

据悉,疫情暴发以来,海珠区检察院协调看守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探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提审、认罪认罚具结、不起诉宣告等工作,实现办案的灵活性、实效性以及案件的快速流转。截至2月14日,海珠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共提审29案32人次,认罪认罚具结15案15人次,不起诉宣告9案9人次。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和完善远程视频办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远程模式规范化、常态化,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把在线监督推广到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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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方燕


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开启在线办案模式,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这是应对疫情、服务为民的好举措。同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接入到视频中,在线监督检察机关办案,为检察机关创新监督方式点赞。在线监督高效、透明。互联网时代,很多工作都可以通过网络在线完成,所以这种在线办案方式和在线监督模式可以推广到平时。

针对涉及疫情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建议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监督的力度,使得这些案件能够在疫情期间得到公平、公正、高效的解决,防止一些突发事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针对疫情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在今后的公益诉讼领域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检察日报 李立峰 杨君相 卢志坚 陈颖之 何璐 钟亚雅 冯志鹏 陈宝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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