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3:51:53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劳动争议,委托律师代理。再选择律师之前,劳动者一定会问律师的问题。我的官司能赢吗?
百分百的劳动者都会问这个问题,这个答案的结果也直接决定了劳动者会不会委托该律师。
但是我提醒你:千万别请那种承诺打官司包赢的律师!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
说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道德上,律师不可以提前告知输赢结果。做出输赢的承诺。
客观上来说,没有百分百赢的官司,特别是劳动争议案件,首先劳动者并不能百分百完全还原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事情(一方面可能因为时间久记不清楚,另一方面可能表达能力没办法全部诉说清楚。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对事情略有保留的当事人)。
直到开庭之前,律师所听到的,看到的,收集的信息,证据都是劳动者单方面提供的。 律师对案件输赢的判断是基于劳动者单方面。用人单位如何讲诉,又有哪些证据,不到开庭,永远看不到听不到。
客观上律师的确没办法提前告知输赢结果。
不向委托人承诺案件结果的律师,才是守法之人。才是对法律心存敬畏,对当事人负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