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6:52:58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打官司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有了纠纷没办法自行解决,就只能去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个很复杂的事情,普通人根本弄不懂,包括程序和实际的法律,都很复杂。所以,一提起打官司,当事人首先就是想到请律师,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原告打官司,即使赢了官司,律师费却要自己承担,这个规定实在是不合理。明明是败诉方不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才引起了官司,因此,原告的律师费用也是被告不履行义务产生的成本,理应由被诉方承担原告胜诉后的律师费。比如,合同纠纷,被告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引起纠纷,原告起诉打官司,赢了官司,却要自己承担律师费用,这样,一些被告就故意不履行合同,等着对方去打官司,打官司对违约方来说,就是履行合同+诉讼费,成本极小,而原告却要无辜支出巨额律师费,明明是对方违约,却要守约方承担律师费用,明显不公。还有,就是劳动争议纠纷,一些不良企业故意不给员工发工资,或者企业知道员工要离职了,对于离职前的工资故意不给,劳动者没办法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和去法院打官司一样,流程繁琐,还需要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准备证据,开庭时准备说理,劳动者对这些都不懂,大多要请个律师,请个律师必然要支出律师费,现在劳动仲裁对企业和劳动者都不收仲裁费用,但劳动者要预先支出律师费,劳动者赢了,如果律师费还要劳动者自己承担,那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反而一点损失都没有,企业大不了就是按照仲裁裁决把拖欠的工资发给劳动者就可以了,而劳动者不但要承担律师费损失,还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有些金额小的劳动争议,比如拖欠3000、5000的工资,找个律师起码要2000吧,打官司出来,本来5000的工资,只有3000了,而企业却啥也没有损失。所以,难怪现在拖欠工资的企业这么多,原因就在这里。如果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看看那个企业还敢拖欠工资。
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建议修改相关规定,胜诉方打官司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并按原告起诉的金额与最终判决支持原告金额的比例分摊,比如原告起诉金额1万元,判决支持1万元,那全部律师费都由败诉方承担,原告起诉1万元,判决只支持了原告8000元,则律师费应该败诉方承担80%,原告承担20%。有些人可能担心,这样可能会出现高价律师费的问题,其实这个也很简单,一是现在律师都市场化了,竞争很激烈,同一个地方,相同类型的案件,律师费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别,二是很多时候,原告方起诉时也不一定能够100%胜诉,如果败诉了,高额律师费就要自己承担了,对原告自己也是不划算的,三是个别情况下,可能有原告与律师约定高额律师费的情况,这个可以根据每个省份的不同情况,以省为单位,确定一个由败诉方承担的律师费最高限额,超过最高限额的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良法才能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恶法只能破坏人们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