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22:44:04来源:法律常识
检察官A
听说检察院要来新同事啦,但却和我们不一样!
检察官B
哈哈,我知道,你说的不一样,是驻检察院的值班律师~
检察官A
在检察院设立“值班律师室”,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检察法律服务,是最大限度的实现司法为民~
检察官B
这确实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好举措!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时,检察官应当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值班律师应当在场”等相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构筑新型检律关系,更好地发挥值班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职能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17]84号)的要求,经协调,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上午,周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县司法局局长王洁冰,共同为“值班律师办公室”揭牌。
县检察院、县司法局、金周律师事务所、佑群律师事务所领导参加座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建平参加会议。
座谈会宣读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人员组成、工作场地、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金周律师事务所、佑群律师事务所代表进行了座谈发言。
县司法局局长王洁冰表示:司法局将大力支持该项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同时要求律所要做好值班工作安排,切实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强调:检察院要切实加强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提供舒适办公环境,和律所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发挥值班律师办公室职能作用。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建平要求:检察院、司法局和律所要加强沟通联系,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与贫困户有关案件、涉访涉诉案件要多加关注。同时要求检察院要为值班律师的办公条件提供保障,多关心值班律师的生活,确保值班律师制度的顺利实施。
图文:张 凤
编辑:朱 迪
审核、签发:周广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