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1:04:29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本质就是一个成本与收益的决策过程,就跟做生意类似,注意4个方面:
1、打官司的实际成本:半年到1年的时间等待,问律师的法律咨询费,给法院的诉讼费,和对方关系的恶化
2、打官司的机会成本:找律师要有律师费、去律所交通费,可能还有申请法院鉴定费(你先承担,败诉方最后承担),可能还有申请证人出庭费(你先承担,败诉方最后承担,但是你要承担人情费)
3、打官司的实际收益:给对方警示,让对方知道你来真的了,取得了和被告对话的机会(因为绝大多数被告会出庭,而不告他,都找不到他人,电话不接,人藏起来)
4、打官司的收益预期:如果胜诉,特别是完全胜诉(诉讼请求全部被支持),那也是很值的,所以要尽力实现诉讼的预期收益的最大化。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打官司,你赢了,但对方还是不履行。结果你申请执行,又遇到了执行难,那就进入另一个麻烦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