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1:29:46来源:法律常识
5月19日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办法》或《意见稿》),几乎可以说就是针对金融机构及其合作单位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限制金融产品消费者(债务人)权利、免除自己责任的法律条文集合体!
不得不说,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融担公司甚至各种金融业务的服务公司,大多都在金融产品交易中呈强势地位。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官方充分了解了社会矛盾和百姓呼声的产出,是对于金融产品消费者(本文中主要指“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对于债务人而言,一旦逾期几乎就将面临社死以及金融产品服务公司及工作人员(本文中主要指“催收公司”、“催收人员”)无穷无尽的电话、短信轰炸。
催收公司为了能够在苛刻的金融服务合同中获得利益,难免采用一些丧失道德甚至违法乃至涉嫌犯罪的手段,为了就是尽快使债务人多偿还哪怕一百块!可以理解,这些手段给债务人的心里带来的创伤不是些许金钱就可以弥补上的,这也使更多债务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期待尽快实施。
本次《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时间为一个月,即6月19日截止!
意见征集后还有一个送审稿的审查时间,正常情况下会在三个月内公布。
也就是说,最快的情况下正式的《管理办法》将会在9月19日公布,并有机会在10月1日甚至是公布当日实施!
因此,债务人关心并期待的法律保障将有机会最快在2022年9月19日实施。
在此,希望所有债务人都能够以史老板、罗老师为榜样,顺利偿还所有债务甚至重新成为人生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