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3:28:48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73岁的冯兰忠,在临朐县南部山区九山、蒋峪一带小有名气。每当村民遇到疑难案件,都会向他请教。他还经常向村民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30多年来默默为当地村民提供了近千次无偿法律服务,为群众节省资金近百万元,为劳务纠纷受害人争取资金达百万元。
(冯兰忠在帮助村民写诉讼书。)
为胜任普法工作,自费报班学习法律知识
1988年,冯兰忠在临朐县原沂山乡基层工作。工作中他意识到,由于该乡地理位置偏僻,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偷盗、打架斗殴等民事、刑事案件频发。于是,他多次向上级反映,提倡普法宣传。
同年,临朐县原沂山乡设置乡法律服务站,将冯兰忠调到法律服务站工作。刚调过去时,冯兰忠一片茫然,虽然对相关政策比较熟悉,但具体到法律条款就显得陌生了。于是,冯兰忠一边工作一边捧起法律书籍啃读,经常熬夜到凌晨,把空闲时间都用于学习法律知识,并取得了司法系统颁发的法律工作者证。后来,他还自费报名参加了潍坊地区组织的全国律师协会函授中心举办的法律专业三年制大专班学习,系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理论并顺利通过了考试。 据悉,冯兰忠在乡法律服务站工作期间,服务站先后为乡办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处理结婚姻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劳务工伤赔偿、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300多起。沂山乡法律服务站多次被授予先进单位,冯兰忠本人多次被上级机关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退职后继续义务为村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2000年,由于乡镇合并,沂山乡撤销,冯兰忠退职回村务农。可是,他却没有闲下来,仍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继续为村民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每当周围村庄的村民遇到法律问题时,第一时间就会想起找冯兰忠帮助解决。
2010年11月,临朐县九山镇大蚕场村村民刘某的丈夫在韩国务工时重伤成为植物人,因语言不通维权困难。冯兰忠知晓后,先后多次前往临朐县和转包的烟台劳务输出服务公司谈索赔事宜。他还翻阅了大量的资料,查阅外国法律文书,在他的努力下,历时近两年的时间,最终维权成功,获赔数额比预计的高出近一倍,而冯兰忠分文未取。
这并非个例,在冯兰忠退职后的近20年里,帮助群众在婚姻纠纷、工伤赔偿纠纷、赡养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代理起草书写法律文书近800余件。无论是帮写法律文书,还是担任代理人或协助当事人到法庭辩护,他都有求必应。
记者 宋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