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3:58:00来源:法律常识
7月9日凌晨,一段发生在广西灵山县灵城街道的监控视频引发关注。
视频中,一名站在路边的女子忽然被一辆开来的白车中冲出的男子掳走。这名男子通过暴力拉拽、撕扯等方式强行将女子塞入车厢。
伴随着女子凄厉的尖叫和求助,近一分钟后,终于有一名黑衣男子站出来询问,紧接着围观群众上前制止了暴行,女子得以获救。
这一片段触目惊心,里面的暴力发生在一个平常的场景内,被掳女子的无助和绝望令人揪心。
7月9日晚,疑似当事男子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其中称:“由于我个人感情问题造成不好的影响,在这里我跟你们说一声对不起。我为我昨晚的行为感觉到羞耻。我也希望各位男性朋友遇到个人情感问题,不要冲动,懂的都懂。”然而随后,该道歉视频就被删除。
据媒体报道,施暴男子是广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员工,与当事女子为前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于7月2日分手,男方不同意分手,多次言语威胁女孩。
7月10日下午3时许,有媒体联系上灵山县公安局,民警表示该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尚未结案,请民众耐心等待,后续当地警方会发布相关通报。
最终如何处理,截至发稿时,尚无消息。
事后,疑似当事女子在抖音中称,她曾被暴打无数次,这次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男子写下了不再骚扰她的“保证书”,表示不再对女孩进行暴力行为。这一视频现在也已删除。
多年从事警察职业的南方某省一基层刑侦队的林山告诉南风窗记者,从他的办案经历来看,当暴力案件发生时,警方在处理时,首先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即一种有固定模板的、可以在系统内部自动生成的文书。
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是损毁财物,情节轻微”的案例,通常会先判定殴打、拉扯程度,如果程度很轻,不构成案件,双方教育说服就可以了。如果达到了一定伤情,通常要先去做伤情鉴定,如果在轻伤及以下,就需要看双方是否愿意达成调解,如果愿意,就会出具一份’警务综合终端内部制作调解协议书’,包含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事发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情况,以及最后协议达成的结果,比如医药赔偿等等。然后让双方签字 。
在他看来,广西这个案件,如果当地公安机关将它定性为“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同时如果情节轻微,而且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又有保证书的话,符合一般处理原则。
不过,这位警官也认为,“保证书没有现实法律效力,不能对当事双方或是第三方形成约束或是保护作用,也不能当作伤害行为施加者留下的案底,只是一种潜在压力”。他说。
海南海石律师事务所张晓丽律师告诉南风窗记者,保证书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承诺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使用,比如,双方若是夫妻,受侵害一方提出离婚时,(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明对方存在家暴情节等的证据。或是承诺人此后出现其他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治安处罚的新行为时,(保证书)可以作为证明曾有过故意伤害情节等的证据”。
2019年,一部呈现湖南省长沙市核心商圈城市民警日常工作的纪录片《守护解放西》上线,真实呈现城市生活中的各种纠纷、治安与刑事案件。
处于繁华商业闹市的监控拍到,一男子抓着一名女子的头发沿地面拖拽、踢打,随后发生殴打,直至路人报警,警察赶来现场后,得知二人本为男女朋友关系,男子矢口否认伤害女子,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报警,我无所谓。”
到了派出所,对于有据可循的伤情与殴打行为,男子仍然拒不道歉,坚持自己“没问题”,甚至称宁愿去坐牢,也不会向女友道歉。
当民警询问女子,面对这样酗酒且有暴力倾向的人,为何不分手时,女子解释道:此前其实曾有过多次分手,但过一段时间后,男子前来求复合,她又答应了。
面对男友可能被刑拘的处理,女子一再为其说好话,告诉民警“他不喝酒的时候是个很好的人”“正派的人”,要求不要处理他。
荧幕里的民警与荧幕外的观众都不难感受到一种割裂:这位身处暴力旋涡中的女孩,始终把这段感情与暴力行为分开来,视为两件事,一再谈起男友对自己的“好”,强调这次暴力行为只是“一件小事”。
南风窗在2019年对家暴受害女性的一篇采访里指出,大部分在亲密关系,尤其是婚姻中遭受暴力的女性,会在对方一时呈现出来的认错态度面前心软,继而选择“再给一次机会”。
但大部分情况中,伤害行为会再次发生,有的受害者一次次选择原谅后,要直到无路可退,才会选择报警,为自己鉴伤取证。
亲密关系中发生的暴力、伤害,由于在受害者眼里被定性为轻度的、无关紧要,从而选择性忽视,但这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周伟翔博士曾拥有上千例个案与团体辅导经验,据周博士表示,他曾接诊过一个女孩小帆,其男友是社会上俗称的“混混”,无业,但日常呼朋唤友“称兄道弟”,女孩不顾父母反对,坚持要跟男孩在一起,哪怕对方无数次对她施加打骂。
在辅导过程中,周博士发现,小帆有个弟弟,从小到大,弟弟都是父母的集中关爱对象。“在女孩角度看来,(她)自己从未得到父母充足的关心和认同。”
而哪怕“小混混”经常打骂她,甚至还有着不止一位女友,也能让小帆感受到安全感,“只要稍微给她一点爱,哪怕要付出很大代价,她都会陷进去”。
周博士强调,原生家庭是导致女性难以从畸形亲密关系中自救的一大关键。与小帆类似的情况,大多都是“只有给与她一点关爱,哪怕付出代价她也愿意”的例子,比如周博士曾遇到过的,中学生对离异的中年大叔的依恋。
他曾接待一位身陷丈夫家暴的女孩,从小她就目历父母时常的互相殴打,后来母亲去世,父亲生病住院,女孩去照顾父亲,反而逐渐开始理解,“爸妈是有错,但本质还是为了生活。”她一边去恨、去质疑,一边愿意去理解过去。
对应女孩现在的生活,“她的先生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和稳定感”,因此,在她眼里,为了一份形式上相对完整的家庭生活,一定的暴力是可以忍受的。周博士阐释,“可她同时也患上了重度抑郁和焦虑症,对自己的孩子也时常冷暴力。”
暴力的施加和忍受,也有可能是遗传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受虐型人格。”周博士说。比如,一个孩子从小就受到父母打骂,但却逐渐从这种受虐里感受到一种习惯和庇佑,长大后,对暴力的忍受度变得出奇地高,心理认同上接近从前人们说的那句“打是亲骂是爱”。
据2016年全国妇联的一项统计,在我国约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家暴致死占据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
这些数据背后,是无法自控的暴戾与情绪,是难以撼动的绝对力量对比悬殊,在它们面前,离婚协议无效,法院传票无效,施害者没有信用可言,基于信用的保证书自然也是一纸空言。
对于在亲密关系中受到无法摆脱的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来寻求安全。
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8日举办的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系列解读活动中曾披露,近年来,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系统共发出79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两性亲密关系,是暴力的高发区。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中,有7例都发生在两性亲密关系中。其中,有夫妻关系,有离异关系,有恋人关系,在这些典型案例中,男方或者对女方施加殴打等身体伤害,或者对女方及其家属进行骚扰、跟踪,而(发送消息)辱骂、揭露隐私、暴力恐吓等实施精神暴力行为也被作为适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这已被写入《反家庭暴力法》的第二条规定。
此外,在这十大典型案例中,还有两点指导意义值得注意。
一个是,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另一个是,以联动机制促进人身保护令的切实执行。
在一例夫妻关系中,男方殴打女方,致使后者腰右侧横突骨折,女方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申请,请求禁止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威胁其近亲属。
但后来女方后悔,向警方表示只是想警告男方,暂不希望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男方在接受法院接受询问时,也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但人民法院为预防男方再次实施家暴,还是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同时向男方及其所在派出所、社区、妇联送达。
这些实践对于家暴问题的解决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系列解读活动中,最高法院称,接下来,人民法院还将从两个方面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落实力度。
一是依法减轻受害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同时加大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二是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力度。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依法通过拘留、罚款等方式加大惩戒力度。
如最高人民法院所说,“法不入家门”已经成为历史,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作者 | 肖瑶 苏米
编辑 | 煎妮
排版 | 八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