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1:26:33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我的一个当事人魏某是国内一上市公司的高管,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儿子刚出生两个月,可谓年轻有为、春风得意的人生赢家,可是,魏某的人生道路却因一次酒驾彻底改变了方向。2021年11月24日晚,魏某和三个好友在外吃烧烤喝啤酒,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凌晨聚会结束,朋友们劝魏某叫代驾,而魏某自我感觉非常清醒,加上当时已经是凌晨1点半,距离家中只不过几公里的路程,觉得代驾没有必要,出于侥幸心理,坚持自己驾车回家。
二十分钟后,当魏某驾车经外环高速行驶到丰翔路下匝道时,遇到匝道口有警察设卡查酒驾,警察要求其停车检查,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魏某快速冲开关卡,驾车逃离现场......两个小时后,警察在魏某家里将其抓获并强制带到派出所。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魏某血样中酒精含量达到1.06毫克/毫升,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一周后,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罪名成立,犯危险驾驶罪,且有逃逸情节,判处魏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律师评析
魏某为什么会被指控危险驾驶罪?我们先看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包括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险驾驶罪成立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魏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06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因而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处以拘役的刑事处分,同时由于冲卡逃逸,被从重处罚。
那么,魏某六个月拘役结束后,还能驾驶机动车吗?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魏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五年之内没有驾驶资格,需要在五年后重新申领驾驶证。
律师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一直告诫身边的家人、朋友,在亲朋聚会时,不管气氛怎么好,开车就不要喝酒,喝酒就绝对不要自己开车,代驾服务也很方便,没有任何必要去触碰法律的红线,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有人可能会觉得没关系,不过就是几个月的拘役,或许还能得到缓刑。但律师提醒,一个人如果受过刑事处罚,他的工作和生活会受到很大影响,包括他的子女,甚至孙辈,都会受到影响,这个代价不可谓不高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