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2:18:35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1月18日,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本次仪式由林雪梅副检察长主持,邀请了案件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司法社工等共同参与。
被不起诉人小红(化名)是某奶茶店的员工,因自身花销大,遂萌生了盗窃店长财物的想法,于2021年1月中旬至2021年2月8日,多次盗窃店长放在宿舍的现金达7000多元。案发后,被不起诉人家属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经审查,考虑到小红是未成年人,有坦白、谅解、初犯等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我院又依法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在六个月的考察期限内,我院联合司法社工通过线上沟通、家访、社会调查、线下亲职辅导、心理辅导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为其提供帮教,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不起诉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分析了小红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劝诫小红要引以为戒,深刻反省,珍惜此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为小红指明了改进方向和前进目标。随后,参会人员分别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教育。最后,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表示以后会谨记教训,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与此同时,检察官对法定代理人也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建议家长与小红增进沟通,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再犯罪风险。
不起诉宣告仪式的举行即彰显了检察温情,也体现了法律权威。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教育孩子们远离犯罪,帮助涉罪的孩子们重返校园、回归社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温度和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