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8:14:07来源:法律常识
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认定工伤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提问:我是一名农民工。一年前,我已经年满60周岁。公司没有与我解除劳动合同。20天后,我在上班期间,不小心被机器打伤手导致骨折,并因此住院一介月,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单位出的医疗费。
事后,我并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工伤保险机构给予工伤待遇,但均遭到拒绝,对方的理由是:我当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终止,不能构成工伤了。
请问:工伤保险机构的说法对吗?
律师专业解答:
一、工伤保险机构的说法是错误的,你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和《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中分别规定: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有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也指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由此可知,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即使已经超龄,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体为“农民工”;虽非“农民工”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虽非“农民工”但所在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与上述条件相对应,你除了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外,还同时具备了上述情形中的三种情形,即:你属于农民工;还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司已经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正因为如此,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应该在各自的赔偿范围内给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二、关于工伤待遇退休员工只能享受一部分。这点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弄清楚本省对此规定,选择好维护的法律关系,是走普通人身损害还是走工伤认定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项目是三个一次性,现在各省对此的规定一般是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也就只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所以要找专业的劳动工伤律师帮你们计算清楚了两种维权程序得到赔偿数额的多少,相互比较一下然后选择一项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提示:找专业的工伤律师计算清楚两种维权程序得到赔偿数额的多少,比较一下选择赔偿数较高的方式主张
提示: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因工受伤即使认定为工伤,一般情况下也只有享受部分工伤待遇而不是全部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