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20:37:55来源:法律常识
案例1 :消费者张某需要装修房子,初步了解后选择了兰州某建筑装饰设计公司,并签订了装修合同。但装修公司未按合同履行承诺,存在隐蔽工程部分电路铺设混乱、墙体基层铲除不合格、铲除不彻底等很多问题。张某多次与装修公司的人沟通协调,但装修公司拒绝整改。无奈之下,张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了解案件的详细经过后,第一时间前往张某装修房屋实地勘察。通过对张某在诉状中提出的十八项质量问题进行监察,确定该公司的确未依法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遂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被告全额返还原告张某支付的装修款。
案例2:兰州某装饰公司与马某签订合同,约定装饰公司承接一音乐餐吧亮化工程的制作安装工程,合同总价7万元,半个月完工。可装饰公司不但拖延了2个半月的工期,施工过程中又增加了3000元的工程量。马某先后支付工程款4.3万元。因此,双方当事人围绕工期及安装质量产生争议,装饰公司状告马某要求支付剩余尾款。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工期,虽然合同约定半个月完工,庭审时马某明确陈述室内装修由装修公司完成并存有交工验收手续,但其未能举出相应证据证明室内装修完工时间,室内装修完成是音乐餐吧开业的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音乐餐吧并没有耽误开业,因此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装饰公司逾期完工必然构成违约;关于装饰灯施工质量,马某所举维修款收条及赔偿隔壁餐厅8000元的收条无收款人出庭接受质证,且无其他证据印证与装饰公司的施工范围、用料、质量存在直接关系,马某未在合理期限提出质量异议。综上,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支付原告兰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报酬3万元;驳回反诉原告马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些年,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繁荣,装饰装修成了家庭重大的消费项目,也因此带动了整个装修市场的火爆。然而,房屋装修市场鱼龙混杂,装修公司良莠不齐,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导致纠纷多发,且由于装修合同中“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隐藏条款的存在,导致消费者维权难上加难。面对房屋装修中的猫腻,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教我们在装修时如何“避坑”。
记者: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姜律师:为避免出现纠纷,确保自身权益,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一、合同中应准确写明定作物品名或项目,不可使用代号且必须注明全称;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质量、数量、价款、酬金等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三、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履行方式要明确规定;四、对承揽人所完成工作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五、结算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账两种方式,除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合同价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六、违约责任条款需明确规定。
记者: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该如何做?
姜律师:一旦出现纠纷,不要过于急躁,双方先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协商,该谁承担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如果自行协商无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这点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为避免纠纷应签订详细的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保存证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该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另外,家庭装修也有售后保质期。按照住建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
姜律师提醒,消费者装修房屋时一定要慎选家装公司,一些家装公司为招揽生意,吸引顾客,推出多款家装消费套餐,声称让利给消费者。这些看似实惠的家装套餐、优惠活动,实则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同时,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及时留存合同、发票、现场图片以及权益被侵害的有效证据。如果对方仅是口头承诺,没有确切证据,消费者维权会存在较大难度。
对于现场的一些口头承诺或是广告宣传内容,都应坚持文字确认、签字,避免后期出现纠纷。一旦发生装修消费争议,可拨打12315热线,也可向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反映或是向消委会投诉,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亦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