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20:55:52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据新京报日前报道,东方卫视《梦想改造家》栏目“甘肃大爷花132万改建老屋”中,建筑师陶某在北京市顺义区的住宅被网友指称涉嫌违建。目前顺义区某镇城管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有该社区居民对记者表示:“他们没有加盖,只是在自家院子里改造。如果他(陶某)家算违建,我们小区没有不违建的。”那么,事实果真如社区居民所言,在自家院子里改建房屋不会涉及违建问题吗?改建、扩建宅基地上房屋是否需要依法审批呢?本文,在明律师就结合各地的相关规定为大家做一番浅析。
媒体的报道中指出,陶某的这处房屋在其自行改造后室内面积比原有的380平方米多出了100平方米,改造后的房屋在高度和室内面积等重要“指标”上均有变化。而在该社区中,加盖玻璃房、增高楼体等现象也较为普遍。
在明律师要郑重指出的是,类似这种加建、改建、扩建行为,虽与新建、翻建有所不同,但同样需要获取各项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改造恐涉嫌违法!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91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各项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城乡市政和交通工程。
这就告诉我们,“建设行为”是一个大的范畴,不仅包括单纯意义上“从无到有”的新建和彻底推倒重来的“翻建”,也包括改建、扩建。
具体到农村宅基地上的建房行为,《条例》是这样的规定的: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符合村庄规划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补办审批手续;
不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有租金收入的,没收租金收入,并处租金收入一倍的罚款。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14条指出,村民使用宅基地建设住宅应当履行规划许可手续。据此,若陶某所涉改造行为未依法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则其行为已涉嫌违法建设。其改建部分能否“保住”,则要看其是否属于“特定时期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且符合村庄规划的”情形。
在明律师认为,这里的“特定时期”主要指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建设部分,而报道指出陶某的别墅是在2010年以后用了3年时间改造的,能不能够得上“特定时期”的标准,有关部门将会依法给出答案。
综上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在自家的农村宅基地院落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也是需要办理规划许可等一系列手续的,绝不可认为是“在自己家院子里”就想怎么建怎么建,否则,你盖出来的那就叫违建。
有的朋友或许会说,北京市的规定总是比较严格、特殊的,其他省市是不是就没这么严格了呢?答案绝非如此。比如我们看2021年新发布的《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根据这一全新的《管理办法》第5章的规定,农村村民在已获批宅基地院落内自建住房的程序要求如下:
1.农民需填写《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这其中就有原址翻建、改扩建等选项。
2.经村民小组同意后由村级组织审查,将村民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标准、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提交村民会议讨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相邻权利人意见”,也就是邻居的意见。实践中,一些人加盖玻璃房等行为可能导致影响邻居的采光状况,故此改建也要确保邻居的知情权和提出意见权。
3.村级组织将村民会议的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提交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经审查后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村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人员信息、质量安全承诺书等资料,乡镇政府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
5.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确定建房位置;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
6.村民自建住房完工后,要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接到申请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村民、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实地查验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规划要求和质量要求等建设住房。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
7.村民自建住房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并且,河南省的这一新规在第1条中就明确强调,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这就再次证实了在明律师的前述观点,未经审批擅自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同样算违建,绝不是“无中生有”才算违建的。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对于改建、扩建这类行为,看似是自己家的事情与别人无关,实则可能影响村庄整体风貌、违反乡村统一规划,更可能导致建筑安全、相邻关系等一系列纠纷问题。过往我国在对农村宅基地上自建住房的监管方面长期存在漏洞,造成了许多惨痛的教训,故而各地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地方性规定,对自建住房行为明文加以监管。广大农民朋友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这根弦,有改建、扩建打算的一定要事先向所在村和乡镇街道负责部门咨询,了解本地的村民自建住房政策要求,能否实现改扩建的目的最终要以乡镇街道的审批为准,不可蛮干。
至于“别人都这么盖,我就这么盖”的想法则是危险的,查到你头上了,你就得先拆,别人家拆不拆,和你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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