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23:23:5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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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国 四川虹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友国律师义务到学校讲课。
11月20日,虽然室外寒风刺骨,但达州市渠县岩峰镇回龙村却热闹非凡,第五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张友国冒着寒风走进该村,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赢得大家阵阵掌声。
张友国律师到贫困村送法下乡。
这是张友国常年所做的“法律扶贫”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张友国律师主动服务大局,将法律服务工作有效融入脱贫攻坚工作,根据贫困人口的不同法律需求,在达川区赵固镇、宣汉县下坝镇、渠县岩峰镇回龙村等多个乡镇、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免费代理诉讼、担任村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工作65次,为解决贫困户打不起官司、“因案致贫”等问题,以及为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做了不少工作。
张友国律师。
自1997年执业至今已22年,张友国系职工维权战线上的一个老兵。2014年,他被达州市总工会聘为职工维权律师,以热心公益在达州法律界闻名,职工称他为办案高手。
张友国律师(右一)向职工群众散发法律资料。
谈起刘忠芳工伤索赔案,张友国至今记忆犹新:2014年10月,刘忠芳在某建筑公司工地上班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贰级伤残,经医治后也只能在轮椅上生活。张友国律师对他十分同情。他辗转千里,三次到重庆、成都等地调查,终于查到该建筑公司为她在两家公司投保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限额为20万元、40万元。然而,张友国与该建筑公司多次协商未果。2015年10月,经劳动仲裁裁决,该建筑公司支付其工伤赔偿43万余元。
张友国律师到贫困村送法下乡。
2016年3月,刘忠芳又起诉了两家保险公司,后经调解,这两家公司共赔付刘忠芳48万元。与此同时,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但建筑公司却以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为由拒绝履行裁决书义务,并于2017年2月起诉两保险公司,要求将保险金用于抵偿其应付刘忠芳的工伤赔偿款,2017年3月,张友国代理刘忠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却做出执行结案通知书,认为本案已履行完毕,不再执行。后张友国律师代理刘忠芳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执行监督,经过通川区法院、达州市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均支持了张友国律师的观点,均认定法院应该执行。目前,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通川区法院恢复执行。
刘忠芳虽然还没有拿到全额工伤赔偿款,但她非常感激:“在4年多的艰辛维权中,工会组织和维权律师一直陪伴我,给我极大的信心,才没有让我放弃维权。虽然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但工会组织的关心和维权律师的真诚服务,让我心里挺温暖。”
张友国律师走进贫困村送法下乡。
诸如类似的案件,每年他都要办很多。22年里,张友国办理的各类案件共2100多件。其中近5年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126件,挽回经济损失达1920多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