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2:53:41来源:法律常识
2019-02-03 12:36 | 八婺清风
临近春节假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营造文明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金华市纪委监委将近年来查处的13起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如下:
金华市科技局党组成员郎荣旗酒后驾驶问题。
2015年1月7日晚,郎荣旗在金华市区东阳街某饭店饮酒后返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郎荣旗受到行政处罚后,未如实向组织或单位报告,通过隐瞒上述情况在职务晋升上获得利益。2019年1月,郎荣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婺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杜金龙酒后驾驶问题。
2016年7月23日,杜金龙驾驶机动车从东阳到金华市区,途经东阳市南马镇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杜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民进金华市委员会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金剑光酒后驾驶问题。
2015年4月6日中午,金剑光驾驶机动车从金华市区丹溪路前往园丁新村途中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金剑光受到行政处罚后,未如实向组织或单位报告,通过隐瞒上述情况而在职务晋升上获得利益。2019年1月,金剑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金华市疾控中心环境与职业卫生科原主任盛建荣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12月16日凌晨,盛建荣在朋友家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金华市区婺江西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辆汽车受损。经鉴定,盛建荣属于醉酒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2018年6月盛建荣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18年9月,盛建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降低岗位等级。
金华市原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魏锋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问题。
2014年7月,魏锋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2018年2月,魏锋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8年8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18年12月,魏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副局长朱海江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9月27日,朱海江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经过金华市区通济桥北桥头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7年11月,朱海江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8年9月,朱海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金东区学生假日活动中心原副主任郑炜晟醉酒驾驶问题。
2009年3月与2012年2月,郑炜晟两次酒后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并受到行政处罚。2017年3月30日23时27分许,郑炜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金华市区人民西路行驶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7年6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17年11月,郑炜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兰溪市赤溪街道综治办原副主任赵顺良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7月29日,赵顺良驾驶小型轿车经过兰溪市迎宾大道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及对方驾驶员受伤。经鉴定,赵顺良属于醉酒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同年11月,赵顺良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8年3月,赵顺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东阳市巍山镇人大原副主席陶晓波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12月18日晚,陶晓波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东阳市艺海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经鉴定,陶晓波属于醉酒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陶晓波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2018年6月,陶晓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义乌市人劳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吴广平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2月24日晚,吴广平与朋友吃饭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11月,吴广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永康市第六中学原副校长卢昆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7年9月27日晚,卢昆饮酒后驾驶轿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6月,卢昆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8年9月,卢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1月,卢昆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浦江县林业局办公室原主任周红亮多次醉酒驾驶问题。
2014年1月,时任浦江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局长周红亮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2015年3月,周红亮被判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8月,周红亮交流至县林业局担任办公室主任。2016年4月,周红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2017年1月,周红亮在处分期内再次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后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17年1月,周红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月,周红亮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武义县温泉旅游度假区沈店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其松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1月5日晚,何其松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当车行驶至武义县环城南路166号门口地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3月,何其松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8年4月,何其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法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不良风气犹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个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代价极其沉重,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增强自律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带头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以实际行动弘扬金华文明新风尚。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存在的不良习气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遵纪守法的高度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突出及不良习气查纠不力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协调,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