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找律师的价格,洛阳找个律师多少钱
时间:2022-12-03 03:34: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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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杨先生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撞坏贺女士房屋。一审由他所代理,判决未支持的诉请达47312.9元,贺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代理,最终在法定赔偿项目之外为贺女士多争取到17500元。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8日21时许,杨先生驾驶车辆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侧翻与安虎线北侧贺女士发屋处,车载砂石料涌入房屋内,造成贺女士房前钢框、房内物品及存量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贺女士起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杨先生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一审由他所办理,判决书作出后,未支持诉请部分达47312.9元,原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告保险公司也提起上诉。
案件处理
本所接到该案件后,认真分析原告诉请及判决,认为该支持部分有一些请求项目及金额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本所组织律师团队进行案件研讨,首先确定原审中不被支持部分理由是:原告的主张不是法定赔偿项目:营业损失、租房费用、案外人误工费用。
其次仔细探讨贺女士在受损房屋居住,以该房屋作为经营门市并以销售农副产品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因交通事故导致房屋损坏,贺女士无法继续居住,必然产生另行租赁房屋居住费用。同时,作为对外经营的门店亦需要修缮后方能继续经营,在维修期间,必然造成贺女士收入来源丧失,本案贺女士主张的门店停业损失的性质相当于其误工损失。以上两项损失租赁房屋居住费用和房屋修缮费用,是交通事故发生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直接损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杨先生应予以赔偿。
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举了赔偿项目,这种列举实际上是不完全性列举,只要当事方主张理由合法正当,法院根据当事方主张查明损失事实,完全可以自由判断,认定合理损失,使当事方得到赔偿。
二审判决
在二审审理时,律师团队据理力争,罗列证据详细且完善,为当事人作陈述合理合法,有理有情。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为贺女士在法定赔偿项目之外多争取到1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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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交通事故团队
编辑: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