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2:37:53来源:法律常识
曾经拥有“嘉莉诗”、”戴安娜”、“妒”三个内衣全国驰名商标的广东嘉莉诗(国际)服装有限公司(下简称嘉莉诗公司),系由何栢强、罗顺兴夫妻俩创办的全国知名内衣企业。高峰期拥有员工3000余人,年纳税1000余万元,年销售额近2亿元,资产总值7亿元,获专利200多项,全国销售网点1000余个,香港一知名媒体称其为“中国内衣大王”!
然而,这一切都在2012年之后,因为一笔4000万元的过桥资金转为入股资金——而彻底改变了嘉莉诗公司的发展轨迹,直至其总部总厂被拍卖,何栢强、罗顺兴夫妻两人也由拥有数亿资产的老板变成现在背负数亿巨额债务不能偿还的黑名单失信人。
嘉莉诗公司从辉煌走向溃败,何栢强、罗顺兴夫妻两从富翁变成负翁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记者为此在佛山展开为期一周的调查,试图揭开其中不为人知的内幕。
法制日报《法人》记者 黄贵耕
一笔过桥资金埋下祸端
从1995年至2012年,嘉莉诗公司经过17年的苦心经营,已经拥有成熟的品牌产品。嘉莉诗国际一直都希望通过自己的产品、信念、文化来提升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嘉莉诗”定位为时尚、青春、活力,“戴安娜”定位为经典、高贵、奢华,“妒”定位为功效性调整型塑身美体内衣。这三大品牌,几乎囊括了整个女性内衣消费者的多个层面的消费人群。为更多的女性带来了美丽与自信,同时嘉莉诗国际整个产品涵盖男女内衣、睡衣、家居服、服饰品等,凭借其流行设计、精巧做工、上乘面料,也赢得很多消费者的肯定。
2011年,发展势头良好的嘉莉诗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企业,公司创始人何栢强与罗顺兴便开始筹划上市,嘉莉诗公司也是当时佛山市政府重点扶持上市的企业。但是,一切危机与隐患都在这个过程埋下祸根。
据罗顺兴给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扫黑办的相关《受害情况说明》称:“2012年3月初,与何栢强曾有往来的古XX到嘉莉诗公司拜年,并询问公司的上市事宜,他要求入股嘉莉诗公司,可主导办理上市事宜,公司的运营仍由我们负责,我当时还以为只是一句玩笑话,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巧合的是,2012年4月初,嘉莉诗公司有一笔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需要过桥资金还旧续新,古XX知悉后,再次提出由其控制的陈X汇入4000万元作为入股的诚意金,然后再找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所有资产,确定资产总额和股份比例,双方各自找律师起草入股协议,形成条文,正式合作。
据罗顺兴反映,不久之后,嘉莉诗公司董事长助理霍XX就拿了一份古XX提供的股东章程,内容是增资4000万元,说这是陈X汇入4000万元诚意金的手续,而正式需要投入多少钱,占股比例多少,等评估后律师拟好入股协议后最终确定。罗顺兴当时以为只是陈X汇4000万元的诚意金的手续,所以没有细看文件内容就签了名,岂料这4000万元彻底葬送了嘉莉诗公司以及他们全家人的安宁与幸福。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完全不由罗顺兴与何栢强控制了。
2012年4月下旬,嘉莉诗公司的工商登记未经罗顺兴与何栢强的同意,居然直接变更成陈X占50%股权,成了大股东,罗顺兴与何栢强夫妇俩反倒变成了小股东。这些变更手续具体都是董事长助理的霍XX和陈X私下合谋办理的;然后陈X还以大股东的身份直接委派关X茹到嘉莉诗公司接管了出纳岗位,并私开了个人账户,用于收取公司的资金;陈X又派了何X胜进驻公司,和霍XX一起插足公司的运营,所有的资金开支必须经过何X胜的签字,关X茹才会支付。
2012年5月,陈X又派陈X儿作为会计进驻公司。对此,罗顺兴强烈要求进行资产评估,请律师起草入股协议,但古XX、陈X与何X胜他们一直拖延不办。
2012年6月,古XX、何X胜两人把罗顺兴堵在办公室的办公台后面,强行要求她离开公司,由古XX他们全面接管公司。同年7月,陈X派古XX的同学丁X平进入公司,并派人驻守保安队,控制门卫。同年9月,何X胜全面控制运营。同年10月,陈X派周X群进入公司。同年11月,丁X平开始全面控制公司,周X群控制财务;古XX又派出社会人员做丁X平的司机以便实际全面把控公司。同年12月,陈X任命丁X平为总经理,此时,已经完成从法律上控制嘉莉诗公司的相关程序;接着丁X平任命周X群为财务总监,达到彻底控制财务部的目的,古XX再派出3个马仔驻守在丁X平的办公室,并要求罗顺兴离开公司。
2013年1月,嘉莉诗公司召开股东会议,陈X一方参加人员有古XX、陈X本人、何X胜、麦X坚、周X群、何X艺、丁X平、霍XX,罗顺兴一方只通知何栢强,刻意不通知罗顺兴参加。同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古XX、陈X、何X胜、何X艺、麦X坚、丁X平、霍XX集中在何X胜的办公室,通知罗顺兴和何栢强上去开会,会上形成围攻之势,古XX对罗顺兴与何栢强说,必须支付2.3亿元给他们,他们才退出嘉莉诗公司(他们总共只投入4000万元,几个月之后就要求返还2.3亿元),罗顺兴何栢强自然不答应。
2013年过了元宵节,何X艺带着10几个马仔,每人都带着工具、砍刀直接把嘉莉诗公司的广告牌砸烂,当时有报警,但警察过来后,说是股东内部纠纷,他们不管。
2013年3月,嘉莉诗公司银行贷款到期需办理续贷手续,陈X利用把控公司的机会,故意拒绝办理展期手续,致嘉莉诗公司的银行贷款违约逾期,将嘉莉诗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银行5A客户信誉毁于一旦,并导致银行起诉嘉莉诗公司,最后直至拍卖总部厂房还债。
嘉莉诗曾经蜚声全国,拥有多个著名和驰名商标,总资产达数亿元,并正在积极筹备上市的前夕。但自从被古XX、陈X、何X艺等人以4000万元的过桥资金进入公司,随即霸占公司管理和运营权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嘉莉诗公司就开始出现银行贷款逾期违约,最后需要拍卖公司厂房还债的悲惨局面。
但罗顺兴与何栢强遭遇的悲惨局面远不止嘉莉诗公司被占和被搞垮。
记者就此情况致电和发短信给古XX与陈X核实相关情况,古XX既未接电话,也未回短信。陈X回电话后说,希望记者把要采访的问题发给他,记者随后将采访要点发给他,具体如下:
1、你是如何成为嘉莉诗公司大股东?其中是否发生过暴力冲突(如砸开保险箱抢夺财务资料)?你实际控制该公司后,该公司为何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就被迫拍卖资产还债,直到最后将该公司所有资产拍卖殆尽,还负债累累?这个过程古XX与何X艺是否参与?
2、何栢强,罗顺兴被举报职务侵占罪,你当时举报他们犯罪的主要证据是什么?三年后他们两人均无罪结案,这结果是否与你的举报证据不实有关?古XX与何X艺是否参与举报?
3、嘉莉诗公司与何X艺的7200万元的债务如何形成?仲裁裁决书显示,在此案的仲裁审理过程中,朱XX作为嘉莉诗公司聘请的律师却对何X艺一方申请和主张毫无异议,何栢强强烈要求更换代理律师,你当时作为嘉莉诗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何认可嘉莉诗公司聘请的代理律师不维护嘉莉诗公司的合法权益而是直接损害该公司的利益?在该仲裁案中是否存在串通代理律师侵害嘉莉诗公司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其中是否存在虚假仲裁情形?
直至截稿前,记者未接到陈X的任何回复。
遭诬告被追诉三年后无罪结案
“从2012年3月陈X他们开始强行霸占公司开始至2013年4月完成彻底控制嘉莉诗公司,先后发生十余次强拆公司广告牌、强行扣押我们的汽车及私人物品、抢走宝马740小轿车锁匙、砸烂嘉莉诗公司的保险柜,强取双方股东共同保管的合同专用章等暴力行为。”何栢强回忆说,“但是,我们的所有报警均被南海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以股东内部纠纷为由,不予立案。”
更让何栢强不可理解的是,南海区公安分局对他们的报警以股东内部纠纷为由一推了之。但是,对陈X的诬陷和诬告却异常重视并积极立案侦查。
据何栢强反映,当年为了上市,经咨询上市辅导机构,得到建议应进行资产盘点、分类,把公司内部没有实质意义的资产进行剥离(含无形资产)。因此,他们在2012年2月1日,根据建议委托广州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部分未曾开始经营使用的商标剥离。同日与广州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商标转让给广东嘉莉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何栢强、罗顺兴另外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合同。
2013年4月12日,陈X实际控制嘉莉诗公司之后,立即抓住此事不放,并跑到南海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嘉莉诗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栢强职务侵占公司商标。该局马上立案,并随即在网上发布对何栢强的通缉令。
2013年6月份,南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警察郭国宁等4人拘捕了何栢强、罗顺兴,随之将两人关进南海看守所,在拘捕的第二天,陈X就通知何栢强、罗顺兴的儿子从银行取出双方共同保管的公章,并放弃所有的财产,如果同意的话就可以释放何栢强、罗顺兴。
“是我举报他们职务侵占罪的。”陈X在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
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局立案告知书也证实;陈X系何栢强、罗顺兴涉嫌职务侵占的举报控告人。
该案经历近三年的侦查,2015年1月7日,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称:何栢强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13年6月25日被南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7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8月26日、11月6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南海区公安分局移送起诉意见书认定,何栢强、罗顺兴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私自将嘉莉诗拥有的56个商标和专利转让至其另行注册的嘉莉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另外,未经全体股东同意,将嘉莉诗公司投资的广州天奥企业文化咨询公司的股权转至罗顺兴父亲罗润秋和何栢强堂姐何少珍名下。
南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南海区公安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何栢强不起诉。
2016年3月14日,南海区检察院以相同的理由,对罗顺兴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8年9月17日,就何栢强、罗顺兴反映多次报警不立案、被诬陷诬告身陷刑事指控和侦察长达三年以及遭涉黑团伙抢夺嘉莉诗公司等问题,记者持书面采访提纲专程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采访。该局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待记者并收下采访提纲,并表示安排扫黑部门核实后予以回复。但是,直至截稿前,记者未接到该局任何回复。
另据,罗顺兴反映,从被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到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近三年的时间都在被刑事追诉的折磨中度过,其身心彻底被拖垮了,经常大出血,做了三次手术,并且最终也导致了其右眼失明。
刚刚逃脱了被诬告的牢狱之灾的何栢强、罗顺兴夫妇,却又陷入一起被指恶意仲裁导致的巨额债务泥沼。
蹊跷仲裁成压垮嘉莉诗的最后稻草
据罗顺兴反映,就在他们夫妻俩被南海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失去人身自由、并对嘉莉诗公司彻底失去控制期间,何X艺利用十三份《代付款证明》、企业之间的往来《收据》以及未曾实际履行的借款合同,向佛山仲裁委提取仲裁,要求嘉莉诗公司承担偿还720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合计1.2亿余元,并要求何栢强与罗顺兴承担连带责任。
据罗顺兴给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扫黑办的相关《受害情况说明》反映,何X艺、古XX及陈X(通过投入4000万元成为嘉莉诗最大股东,并实际控制该公司)三人是对嘉莉诗公司共同侵害的团伙。因此,在何X艺向佛山仲裁委申请嘉莉诗公司偿还7200万元债务时,嘉莉诗公司出庭的完全是按照陈X与何X艺共同的意思选聘的律师,因此,在仲裁过程中,该律师对何X艺提出的申请和证据完全不表示任何异议,明显侵犯和损害被申请人嘉莉诗公司与何栢强、罗顺兴等人合法利益。为此,何栢强在仲裁庭上直接要求取消该律师的代理权,但是佛山仲裁委的仲裁员不予准许。
以陈X为代表的嘉莉诗公司坚持委托该代理律师的理由是,陈X是嘉莉诗公司的大股东,丁X平是公司任命的总经理,而该代理律师是丁X平授权委托代理的。但据了解,该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加盖的是钢印,而非正常的嘉莉诗红印章。
另据何栢强反映该仲裁存在明显的问题是,十三份《代付款证明》涉及的代付款人,无一出庭作证;涉及如此巨额资金的借贷纠纷,作为申请人的何X艺始终拒绝出庭与被申请人对质;何X艺提交的仲裁证据是《收据》而非《借据》或《借条》、《欠条》等债务凭证;相关收据又与所提供的银行转账时间不一致等等问题。
但是,佛山仲裁委最后未采信何栢强提出的异议,裁决嘉莉诗公司偿还何X艺借款7271.7万元及年息24%利息。该仲裁带给嘉莉诗公司及何栢强夫妻两的债务,使原本债务缠身的嘉莉诗公司雪上加霜,全部财产被拍卖也不够偿还。何栢强夫妻两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
何栢强不服仲裁,先后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该裁决。但是,全部被法院驳回。
尽管何栢强对佛山市中级法院的裁决仍然不服,但是,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该院后,该院回复称:法院经过与相关主审法官调查核实,法庭对此案作出的裁决于法有据,事实清楚,不存在枉法裁判等问题。
9月17日,记者又持书面采访提纲到佛山仲裁委采访,该仲裁委办公室主任接待记者,并收下采访提纲。
10月29日截稿前,记者接到佛山仲裁委的回复称:本会一直高度重视防范虚假仲裁问题。对于易发虚假诉讼或虚假仲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及以物抵债的合同纠纷案件,本会及仲裁庭都依法慎重处理。目前本会尚未发现虚假仲裁案例。对于何栢强提出仲裁中的问题,佛山仲裁委一方面以佛山市中级法院的裁决为依据,否认存在何栢强的质疑,同时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合理解释,认为仲裁裁决均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更不存在虚假仲裁问题。
针对何栢强反映被何X艺虚构借款事实,进行虚假和恶意仲裁的问题,记者还专门致电何X艺进行核实和采访,何X艺也要求记者给他发送书面采访内容。但记者给何X艺发去采访要点之后,直至截稿前,何X艺未做出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