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1:30:34来源:法律常识
吴贻伙 张传广
2022年1月11日,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在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牌成立为民安“薪”工作联络点。图为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范颖向现场咨询的农民工耐心解答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职能及具体申请事项。 王超摄
2022年1月17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视频督导推进会。 解为渝摄
2022年1月,在安徽省界首市检察院的监督跟进协调下,21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两年多的工资后,部分农民工代表到该院表达谢意。 黄宾鹏摄
欠薪问题一直是农民工兄弟心中的痛。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务工人员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立足职能,以“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看”的政治自觉,连续五年在元旦、春节前后,开展助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专项行动,并且常态化地运用支持起诉、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以及凝聚各方协作合力、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以“我管”促“都管”,有效推动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
支持起诉
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撑腰”
面对遭遇欠薪的农民工这一弱势民事主体,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2017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维权案件3844件,占所有支持起诉案件的70%以上,涉及的农民工超过4000人,其中绝大部分以因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讨薪案件为主,起诉金额累计超7000万元。
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在向大会报告检察院工作时,提到了合肥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跟进监督,帮助19名农民工成功讨回53万元工资的案件。
这起欠薪案发生在合肥市庐江县,时间跨度长达8年,欠薪的庐江县某食品公司成立之初吸纳了周边不少剩余劳动力就业。自2009年起,贾某等19人进入该公司务工。因经营不善,该公司自2013年开始就陆续欠发工人工资53万余元。贾某等19人虽经多次催讨,但该公司一直拖延给付。
2018年初,贾某等人决定采取诉讼手段讨要工资,并向庐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根据与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引导贾某等人向庐江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庐江县检察院受理申请后,经过审查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某食品公司拖欠贾某等人工资款53万余元的事实客观存在。
2018年1月11日,庐江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指出贾某等人在某食品公司从事劳务数年,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该公司对欠薪之事予以认可,因此贾某等人起诉某食品公司符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年1月29日,经法院调解,贾某等19人与某食品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在2018年2月10日前付清贾某等19人合计53万余元工资款。
庐江县检察院并未一纸“支持”了之。在法院调解结案后,该院在对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时却发现,贾某等19人已于2018年3月起陆续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0年8月,调解书确认的工资欠款仍未执行。通过调取法院执行卷宗,该院发现某食品公司涉及多起案件执行,其财产已被司法拍卖。为让19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落袋为安”,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妥善制定公司已拍卖财产的财产分配方案并积极予以执行。在检察机关监督下,2021年1月7日,贾某等19人的工资款终于全部执行到位。
支持起诉能否胜诉,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针对农民工欠缺法律知识、证据保存意识薄弱等状况,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运用调查核实权,全面深入地向相关用人单位、人员了解情况,确保欠薪事实清楚、欠薪金额准确,让劳资双方信服。
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在办理沈某与秦某劳务纠纷案中,因沈某仅有秦某出具的欠条,并无秦某身份信息,导致起诉困难。办案检察官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符合条件的秦某信息,交由沈某辨认,最终确认秦某身份,支持起诉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后该案调解结案。
无为市检察院在办理许某、叶某等17人与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纠纷案中,因许某、叶某等17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时,既无劳动合同也无工资欠条,仅表示确实在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办案检察官一方面与无为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接,另一方面多次前往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调查核实,并最终成功调取该公司的“员工工作欠款明细表”这一关键证据,确认了双方存在劳务关系,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获得法院支持。
据了解,2017年1月至2021年5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对235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
强化监督
助力农民工足额拿到辛苦钱
2022年1月5日,张伟(化名)和妻子来到安徽阜阳界首市检察院,特地来告诉检察官,6.8万元工资终于领到手了。看着张伟夫妇发自内心的笑容,办案检察官由衷地感到欣慰。
事情还要从一起执行监督案件说起。2018年,张伟等21名农民工在高强、管平(均系化名)承包的某小区工程做外墙保温工作。工程结束后,高强、管平共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近40万元,张伟等人提起诉讼。2019年9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高强、管平又拒绝履行。同年11月,张伟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冻结了高强的部分款项后,即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剩余的工资要不回来怎么办?张伟等人以法院存在执行不力为由,于2021年初向界首市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界首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的确存在不当,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当地法院便又执行了2.3万余元,剩余的30余万元重新陷入执行难的境地。
案结事未了,办案检察官感到心里沉甸甸的。经过多方调查,他们发现高强、管平可能在某工地干活,办案检察官于是火速赶到该工地,然而项目经理却说,二人刚走没几天。办案检察官并没有放弃,通过进一步寻访得知,高强、管平两人可能在另一个工地干活。新的工地大,施工人员多,涉及工程项目多,查找高强、管平无异于大海捞针。办案检察官通过排除法,一个班组一个班组地过筛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把高强、管平找到了。
在与两人的谈话中,高强不经意间抱怨别人欠他的钱也没有还,办案检察官敏锐地注意到这个线索。经过一番沟通,高强说在某建筑公司有一笔30余万元的到期债权,因双方对结算数额存在分歧,搁置一年多了也未领取。办案检察官立即现场形成调查核实笔录,固定了高强的财产线索证据后,马不停蹄地赶到某建筑公司,调取到该公司与高强的结算清单。
调查核实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其实双方的分歧并不大,只要互让一步,建筑公司马上就可以把款项支付给高强。为确保建筑公司最终的支付款不被转移挪作他用,办案检察官随即将高强的财产线索及书证材料反馈给法院执行人员,执行人员也在第一时间向建筑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将涉案款转至法院指定账户。此后,办案检察官多次做工作,帮助该建筑公司与高强消除分歧,双方最终就结算数额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12月,建筑公司将欠高强的款项打入到法院指定账户,张伟等21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余下的34万余元工资。
近年来,在开展涉农民工权益的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安徽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用心用情更用力地办理相关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帮助农民工既能打赢官司,又能及时、足额拿到辛苦钱,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仅2021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就办理涉农民工讨薪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7件、执行监督案件51件,涉及金额825万余元。
对于履职中发现的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刑事犯罪线索,民事检察部门注意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密切配合,做到追讨欠薪与打击欠薪犯罪同步开展,尽力帮助追讨欠薪。
安徽淮北的冯某挂靠着一家建筑劳务公司,在与淮北市某置业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即招收郭某等13名农民工开始作业,然而工程结束后却累计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23.8万元。2021年8月,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冯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但冯某却置之不理,且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
2022年1月6日,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中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即将线索移送本院刑事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随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建议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快速行动,于1月19日对冯某立案侦查。1月25日,冯某被劝投归案,并于当日对拖欠郭某等13名农民工的工资予以足额支付。
据统计,2017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就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提起公诉800余人。
双管齐下
让冒充农民工讨薪者无所遁形
农民工工资受特殊保护,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倾斜,但也有人为一己之利,冒用农民工身份通过虚假诉讼方式获取利益。2021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就办理此类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件,提出监督意见8件。
安徽蚌埠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林等103人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监督案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一起。2012年8月,张某林承接了他人借用Z建设集团公司资质所承建的辽宁省阜新市H商业广场工程的部分劳务工程,经过分包,由四川省夏某等农民工施工。为索要工程款,张某林在H商业广场工程未经结算的情况下,以自行认定的工程量及工程款,计算出农民工工资共计477万余元,并将其数额不等地分摊在其虚构的或对此毫不知情的夏某等103名农民工名下。
2014年,张某林伪造授权委托书等,以夏某等103名农民工的名义,向辽宁省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Z建设集团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该仲裁院作出裁决:Z建设集团公司支付103名农民工工资477万余元,张某林承担连带责任。Z建设集团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以103名农民工、张某林为被告,向蚌埠市蚌山区法院提起103起民事诉讼,主张Z建设集团公司不应支付农民工工资,该款项应由张某林支付。张某林再次伪造该103名农民工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律师作为103名农民工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经法院调解,Z建设集团公司支付张某林工程款210万元,张某林负责支付夏某等农民工的工资款,夏某等农民工不得再向Z建设集团公司主张工资款。
此后,夏某等人多次向张某林讨薪未果,后得知张某林以他们名义起诉Z建设集团公司索要工资,夏某等人对此均不知情。2019年11月,夏某向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后,由个案线索排查发现共103件类似的案件。经过阅卷和大量的调查核实发现,夏某等103名农民工既未申请劳动仲裁,也未参加法院的诉讼和调解过程。涉案仲裁卷宗、法院民事调解卷宗中的夏某等103名农民工身份信息、授权委托书等均系张某林伪造。
2020年1月、3月,蚌埠市检察院及蚌山区检察院就法院103份调解书,分别向蚌埠市两级法院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此同时,蚌山区检察院将张某林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年下半年,蚌山区法院分别作出103份民事判决和裁定,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判决撤销原所有民事调解书,裁定驳回起诉。
由于张某林没有赔偿能力,被冒名的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兑现,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蚌埠市检察院了解上述情况后,决定开展司法救助。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对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依法发放4.5万元司法救助金。
无独有偶。在安徽池州,鲍某明系某建材厂私营企业主,因要不来建材款,他竟与有关建筑公司合谋,假冒农民工之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讨薪”。经池州市青阳县检察院审查监督,不仅鲍某明提起的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而且其还因犯虚假诉讼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在办理鲍某明追索劳动报酬虚假诉讼监督案期间,青阳县检察院还发现另外31起追索劳动报酬系列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高达116万余元。检察机关就上述31起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经审理全部予以改判。此外,检察机关还向法院建议,对该系列案中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民事制裁。
推动协作
凝聚根治欠薪合力
解决农民工被欠薪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作为安徽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徽省检察院要求各地民事检察部门主动与法院、劳动仲裁机构、人力社保部门、信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建立起农民工讨薪讨债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高办理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2021年以来,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已建立完善涉农民工讨薪相关工作机制13个。
2021年11月底,安徽省铜陵市的12名外来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了17.37万元工资,有着长期帮助农民工维权经历的法律工作者汪祥林被指派为这12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根据过去代理讨薪案件的成功经验,汪祥林深知,要想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十分必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他向铜陵市郊区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案件在次日就得到了受理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郊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诉前调解和开庭。12月31日,在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检察机关高效办案,并在诉讼阶段给予了我们全方位的支持,让我们在年前实现了案结事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大家都很激动。”汪祥林表示。
汪祥林能够成功高效地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得益于郊区检察院与郊区司法局于2021年4月会签的《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该意见的会签,标志着当地正式确立了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制度。
在铜陵,两级检察机关还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托上述“两项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等方式,共同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铜陵市检察机关同时注意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法院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加快欠薪案件的办理进度,提升办案质效。据介绍,2021年以来,铜陵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11件,帮助讨回劳动报酬138万余元。
在安徽芜湖,当地检察机关也积极主动作为,纷纷与同级人社、司法、法院等单位会签工作文件,建立起联席会议、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案件研商等机制,共同推动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与该区人社局通过会签《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互衔接的实施意见》,从而实现信息共享,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南陵县检察院与县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双方会签的《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邀请该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沟通协调会,阐述检察职责,整合司法资源,督促企业及建筑包工头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原芜湖县(现湾沚区)检察院还牵头建立(云南省)镇雄县—芜湖县企业劳务协作司法保护机制,共同推动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据了解,2020年以来,芜湖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201件,占支持起诉案件总数的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