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3:31:49来源:法律常识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有联系的同学,昨天突然给壳叔打电话。
说自己媳妇生了二胎,原本就有点小的房子现在更拥挤了。
为了孩子们能舒适点,他们打算卖掉现在的房子,
买一幢大面积的新房子。
在中介的帮助下,他们终于选择了一套二手房。
议价之后,决定一周后签购房合同。
壳叔同学对购房手续不熟悉,
怕对方在签订合同后违约,影响顺利购房。
于是想问壳叔,在与对方签订购房合同后,
房子的所有权是不是已经在他们手里了?
NoNoNo···
其实,签完合同,房子所有权还不是你的。
合同里虽然约定由对方协助你办理产权过户,
但不意味着合同签订了,房子就是你的啦。
如果故意拖延不给你办理产权过户,你就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
告它!告它!告它!
壳叔敲木鱼,重点重点重点
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取得房屋所有权。不是说你付了钱,装了修,入住了,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的。
要想取得所有权(也就说我们日常说的房本)那就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未过户之前,产权就不是你的。
壳叔壳叔再唠叨一下:
1.核对一下,房主是不是本人,是不是共有状态,共有的,可以让房屋共有人出具《出售房屋同意书》并签字确认;
2.核对一下,房子是否存在抵押或司法查封,具体的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看;
3.核对一下,是否存在贷款,有的话通常需要提前跟银行商量,看能不能更换贷款偿还人;
4.核对一下,房子是否有落户的情况,特别是在购买学区房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卖方及时将户口迁出;
5.核对一下,房子的税费承担是否约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