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9:06:49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因装修问题引发的纠纷不断。随着社会发展,纠纷的主体除了常见的业主与装修公司之外,房屋销售公司成为该纠纷发生的新的主体。装修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因装修质量、工程价款等问题发生矛盾,近日,牟平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装修承揽合同纠纷,并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为房屋销售公司,被告为装修公司。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多年业务往来关系,被告多次为原告装修房屋约一百五十余套,每次均签订了书面家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装修项目、工程价款、质量标准及交付方式。被告履行完装修义务后,原告仅以其中三套房屋装修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装修损失20余万元。在诉讼过程中,为了对抗原告,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120余万元。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国家建设施工标准施工,而被告坚持其与原告之间已对每一套房子的工程造价进行了约定,被告按照款项进行装修并无过错。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原告一怒之下申请司法鉴定。
法官在了解了案情,并经双方对账后,心中有了数。考虑到案件的性质,如果双方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该案将对150套房屋进行司法鉴定,那将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法官耐心调解,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冷静思考,不要意气用事,法官从务实的角度释法明理,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如今生意难做,尤其在疫情背景下,二位之间的纠纷事实很清楚,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置气,花费这笔鉴定钱。除去鉴定费用不说,若进行司法鉴定必然需对房屋进行‘破坏性’取证,还要协商更多的业主,也会给双方带来更多不利后果。不如双方各退一步,和气生财,日后好合作。”法官苦口婆心、说得入情入理,经过两次庭前调解,法官立足双方利益平衡点,本着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分两次向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78万,逾期支付违约金10万,被告负责装修的房屋若出现质量问题,由被告维修解决。双方不需要出具法律文书,并主动撤回本诉、反诉。
至此,一起上百万元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过程虽辛苦,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很满意。牟平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握手‘烟’和”品牌建设,对于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充分征求当事人的诉前调解意愿,尽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群众诉累,节约诉讼资源,高效解决民忧,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把司法便民、利民、惠民落到实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 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