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0:45:45来源:法律常识
7月17日-21日,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团前往会宁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团分为普法宣讲组和“村规民约”调研组分别开展活动。
普法宣讲组与会宁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一道先后深入会宁县会师镇钟鼓楼安置小区、柴家门镇二十里铺居民小区和新添堡街道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现场发放《民法典》漫画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宗教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普法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现实法律问题。
(图为青年学生志愿者与会宁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部分社区群众合影)
为掌握当地“村规民约”和法律普及情况,社会实践团队“乡规民约”组在甘肃省会宁县柴家门镇何门村开展调研活动。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村规民约”的引导下,何门村积极响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如今何门村已成为集“环境优美、村容整洁和乡村文明”于一体的“魅力乡村”。
(图为调研组成员在何门村村址前合影)
活动期间,甘肃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经济法学院带队教师龙圣锦博士还应邀参加了由会宁县县司法局与甘肃政法大学青少年普法教育中心组织召开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暨《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座谈交流会,并就此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进行交流发言,对会宁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大力支持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示感谢。
(图为带队老师龙圣锦博士、青年学生志愿者参与座谈会)
活动伊始,17名青年学生在龙圣锦副教授的带领下在甘肃省会宁县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游览红色革命圣地,学习领悟革命先辈的不怕困难,顽强拼搏,为了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甘愿奉献一切红色革命精神。
(图为参加社会实践的志愿者在会师楼前合影)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们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想信念,深入乡村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当中,学以致用地开展普法宣讲,为实现我国全面乡村振兴的法治建设贡献应有之力。(甘肃政法大学何佳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