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1:20:00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日报-法人网9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凯华)9月23日,江苏省司法厅网站显示,盐城市下辖射阳县女县长吴冈玉申报材料已完备,将正式成为县政府公职律师,此消息迅速在公职律师圈被刷屏。
据江苏省司法厅网站公开发布的履历显示,1981年12月出生的吴冈玉,系江苏盐城市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2003年7月,刚参加工作的吴冈玉成为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办事员,两年后出任共青团建湖县委副书记。2009年9月至2016年12月,担任过建湖县颜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建湖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盐城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青团盐城市委书记。之后吴冈玉调任射阳县,历任射阳县委副书记(正处职级),县委党校校长。去年11月23日,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的《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显示。其中吴冈玉,拟推荐提名为县(市、区)长人选。
射阳县司法局消息,吴冈玉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经常直接部署推进法治宣传,曾经严格要求在每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专门抽出30分钟,让部门单位一把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据媒体报道,近两年来,射阳县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县委常委会专门专题研究会办,由县委办牵头督查,司法局组织实施,各单位积极配合,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建设体系。目前,全县公务员中有55人获得法律资格证书,其中42人已经获得审批通过,另有10人正在审批中,占比达到94.5%。全县所有党委、政府和人民团体公职律师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法人》记者查询获悉,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7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就落实有关任务措施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7月江苏省日前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底前,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到2020年全面形成一套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同时,江苏省政府提出,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实施意见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履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承担的职责,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师法等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律师法规定的其他律师权利。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因此,吴冈玉有望成为江苏首位拥有公职律师身份的地方政府主官,此举对于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和示范引领作用。(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