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1:19:07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1日,交通事故当事人蒲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真心为民”的锦旗送到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江中队民警杨明东手中,以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
1月20日16时许,蒲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镇瑞线由保山驶往腾冲,行驶至镇瑞线芒棒镇城河村委会路段,超越一辆二轮摩托车时发生碰撞,造成对方摩托车受损,车上乘客赵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龙江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联系120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经现场勘查、调取沿途视频监控,成功锁定嫌疑车辆。当蒲某接到民警的电话时,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即驾车赶往事故现场配合民警调查。
经民警多次验证,该重型货车体积较大,视线受限,行进中声音嘈杂,确实未能听见车外的声响,蒲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驶离现场,不属于肇事逃逸。
由于该起事故理赔金额较大,当事人双方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为有效化解事故纠纷,杨明东先后辗转腾冲、保山5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建议双方上诉法院解决,并热心为双方联系律师,考虑到当事人蒲某不在腾冲生活,为顺利开庭,杨明东又积极为双方申请网上开庭,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该事故得以圆满处理,事故伤员的所有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蒲某深深感受到杨明东尽职尽责、用心用情为民服务的态度,专程从四川来到龙江中队送上锦旗。(杨根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