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非诉讼调节机制的优势与弊端

时间:2022-10-18 14:36:11来源:法律常识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8月26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陈颖盈)今天上午,记者从城厢区法院召开的城厢区诉讼与非诉讼联动中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0年8月城厢区诉非联动中心成立起至今年6月,该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6352件,化解成功3925件,成功率61.79%。今年上半年,城厢区法院民事一审案件同比减少432件,万人成讼率同比明显下降,诉源治理初显成效。

城厢:诉非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共同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城厢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少斌介绍说,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联动工作,密切各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推进诉源治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8月6日,城厢区委政法委成立了区诉非联动中心。该中心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区法院主抓,区司法局、区大调解中心参与业务指导,全区7个镇(街道)和19个区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为确保诉非联动中心有效运行,城厢区建立了高效率的工作联动体系,整合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等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量,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等多种解纷方式的互动、联动、协调和保障,强化源头化解矛盾、预防矛盾,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达到诉源治理的目的。

城厢:诉非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依托诉非联动中心,城厢法院分别设立华林园区涉企分中心、灵川法庭分中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分中心,同时,与城厢区食品产业党委、鞋服产业党委共同成立区食品产业、鞋服产业诉调工作站等,搭建诉调对接平台。通过强化业务指导、提供工作保障、建立绿色通道来督促诉调工作站的诉讼与非诉讼联动工作,最终以非诉引导、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加强诉非联动深化诉源治理,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综合治理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纠纷,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的目标。

城厢:诉非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加,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多。城厢法院设立交通审判团队,与区交警大队、司法局、教育局、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市劳动关系协会等10多家单位进行诉非联动,实现由法院唱“独角戏”向多部门“大合唱”联动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转变。今年上半年,城厢区通过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达成调解、撤诉的交通事故案件189件,调撤率86.6%,七成以上当事人在事故当天达成调解并获得赔款,案件自动履行率98%。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案件呈现调撤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当事人满意度高、判决率低和上诉率低的特点。

城厢:诉非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为有效应对金融纠纷激增的态势,城厢法院与莆田市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共同设立了城厢区金融纠纷诉非联动中心,将司法端口前移,指派专人与金融机构、消保中心对接,专人收案登记,推行网上立案,把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紧密结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金融纠纷。目前,该中心已构建“投诉—调解—裁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格局,对金融纠纷先行调解及司法确认,并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模式,法官月人均结案65件,形成金融纠纷案件快速和示范审理机制。

城厢:诉非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也难免会发生一些摩擦纠纷。城厢法院在“党建+社区邻里中心”、“综治+社区治理中心”成立邻里解纷中心,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解决纠纷的便利,实现纠纷“预防性”治理与息诉止争,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各邻里解纷中心以所在地的党组织为中心,融合社会多方力量,构成城区、园区、村居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区11个邻里解纷中心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各类邻里纠纷267件。

值得一提的是,城厢区诉非联动中心还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12345平台、12368诉讼热线等平台开展“无纸化”解纷,通过线上平台传送委托矛盾纠纷化解材料,或通过线下交付委托矛盾纠纷化解材料的方式,直接向受托调解组织发送委托矛盾纠纷化解材料。受托调解组织按矛盾纠纷化解进程在线上调解平台记录过程并反馈结果,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衔接,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上半年,共在线调解纠纷1311件,调解成功619件,成功率47.11%。

城厢:诉非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另据悉,城厢区已将诉非联动工作列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评价体系,作为“平安镇(街)、平安单位”分类评选的重要依据。

城厢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区诉非联动中心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多元化解格局,主动靠前作为,着眼于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积极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化解。同时,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促进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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