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2:45:32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健全法律监督方式的要求,根据上级院部署要求,近日,湛江经开区检察院主动联系湛江经开区法院,就违法公民代理问题召开了专题交流座谈会,检法两院的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法官参加了座谈会。
公民代理制度主要是为了扩张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通过委托诉讼代理补充当事人诉讼知识和技能的不足,有利于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公民代理推荐的随意性甚至虚构身份代理、资格审查不严、违规收取代理费、管理依据欠缺等影响了该制度的依法正确实施。在专题交流座谈会上,立足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监督职能,双方围绕违法公民代理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重点针对公民代理人身份、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何防范违法公民代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达成了共同推进公民代理审查工作规范化的共识。
经开区检察院:违法公民代理人因缺乏约束,多以获取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易滋生虚假诉讼、违规信访等行为,因此,违法代理行为既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甚至扰乱正常的审判秩序,必须依法规范公民代理,打击违法代理的行为。
经开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照单全收,法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审查公民代理资格,规范公民代理行为,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强化对违法公民代理的监督,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更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来源:湛江开发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