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22:48:34来源:法律常识
在刑事案件中,有很多误区。包括律师、当事人和家属都存在许多根深蒂固的误区。其中一个大的误区是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认为到了法院请律师才有效果,也有为数不少的律师认为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空间和作用有限,甚至会对家属说等到法院“再看看”。
实际上,目前的刑事诉讼改革一个巨大的变化就是认罪认罚制度的全面推进,大量的刑事案件走的是认罪认罚程序。换句话说,大量的案件的定罪量刑,在法院审判以前就基本确定了。等到法院再请律师,为时已晚,作用和意义都要有限得多。另一方面,即便是非认罪认罚案件,由于目前的司法体制现状的原因,在法院审判前也基本得到了确定。有个形象的说法是,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可以说,即便法院拥有最终定罪量刑的权力,但这个决定的权力是有“范围”的。
如果用百分比来说明这三个阶段的律师作用,个人认为,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起的作用能达到或者超过50%,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起的作用能达到约30%-40%,法院审判阶段律师起的作用则等于或者少于20%。呈依次递减状况。因此,家属和当事人都应当充分重视审判前的辩护。
1、 早请律师可以知道里面的人向公安机关招了什么
里面的人向公安机关招什么了是决定这个案子走向的问题。招什么包括招了多少金额或是行为的情节是什么或是其他与案子有很大关系的口供。这些都是一个律师要掌握里面的情况,才能告诉他应该注意什么,对公安机关注意什么对检察院、法院注意什么,什么案子该说什么不该说,怎么去配合公安机关把案子查清,如何来减轻自己的刑罚。
2、律师可以及早地找证据和材料
一个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最主要的是找到无罪或是罪轻的证据。找证据是要花费时间的。说句实话,一个律师在手里同时会有几个案子(如果这个律师手里只有一个案子,你请的律师可能会很一般),他每天都要有事情要办,那么你给律师留的时间越多,律师越会掌握有力的证据。
3、律师的会见能知道里面的人在里面过得怎么样
在一个刑事案件没有审理判决生效之前,当事人的家属是看不到里面的人是怎么样的。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人欺负、有没有被刑讯逼供等等,这些都是外面的人最想知道的。在这个时候只有律师有权利无障碍的见到里面的人,知道这些信息。外面的人就可以按照里面的指示是存钱还是送衣服之类的了。
其实往往律师的介入能够使当事人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或是从轻刑罚。代理律师费不能省,可是如果要是当事人合法的早出来或是免于刑事处罚的话,这是多少钱也弄不回来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