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0:07:1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鄄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以被告人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自2011年以来,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某等6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高利转贷罪、非法拘禁罪四项罪名。
该案由鄄城法院院长王雷担任审判长,两名法官担任审判员,鄄城检察院检察长张勤等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李志山等6名被告人及9名辩护人团队参加了庭审。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李志山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自2011年以来,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质证,6名被告人的律师团依法为被告人辩护,确保被告人辩护权,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12月11日下午,连续两天的庭审结束,鄄城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