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12:02:04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王茸
“我骑的是电动自行车,汽车应该让我!” “我是弱势一方,他当然要赔我医药费!”曾几何时,电动自行车不管有没有交通违法都不用担全责,有时闹一闹,还能得到赔偿。
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一方”,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近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电动自行车路中逆行被撞,骑车人全赔
3月15日,江宁区湖土路湖熟段,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交警赶到现场看到,事发路段为双向两车道。轿车驾驶人陈某表示,当时他沿湖土路由东向西行驶,对向车道有车辆通过,为确保安全,他下意识地降低了车速。这时,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对向车道向左变道,越过路中黄实线冲着他驶来,陈某赶忙刹车并向右急打方向,但因距离太近,轿车左前方还是碰到了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黄某告诉交警,湖土路没有单独的非机动车道,他本是沿着路边由西向东骑行,到达事发地点时,前方车辆较多、车速较慢,他干脆左打一个方向,打算借对向车道逆行超车,谁知刚变道就遇到了陈某的轿车,被撞倒在地。
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民警认定,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他不仅要支付自已的医药费,还要赔付轿车的修车费。
电动自行车担全责并不少见
采访中记者得知,在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负全责的并不少见。
3月8日15时10分,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圣汤大道由南往北行驶,驶至路口时,他左转进入汤泉路,逆向往西继续骑行,与一辆沿着汤泉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吴某受伤,两车损坏。江宁汤山交警中队民警认定,吴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需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驾驶人朱某无责任。
3月初,银杏湖大道上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事发时,赵某驾驶小轿车正常行驶,65岁的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冲过路口,赵某避让不及撞了上去。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后认定,此次事故由张某闯红灯引发,他要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月底,景明大街与锦文路西侧路口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借用机动车道违法调头,导致一辆正常直行的轿车躲避不及,两车相撞,庆幸无人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事故由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宋某违法调头引发,他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宁汤山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1年度,该中队接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报警600余起,其中近百起的事故原因由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此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主城区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负全责的也不少,交警三大队相关民警透露,在他们辖区,此类事故比例近10%。
逆行和闯红灯引发全责事故最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直以来,交管部门并没有因为电动自行车相较机动车是“弱势一方”,就给予一定的“赦免”或“偏袒”。
据介绍,交管部门在划分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责任时,依据的是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雨花台区软件大道一路口,一辆白色轿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轿车刹车不及赶紧左打方向,一头撞上路边石墩。交警八大队民警调取了路段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当时孙某骑电动自行车准备横穿马路,他无视前方红灯引发此次事故。交警认定孙某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轿车驾驶人无责。
相关交警透露,在认定电动自行车担全责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逆向行驶占绝大多数。
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车时都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只有交通参与者不断提升守法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出行,道路交通才能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 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