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和人撞了算交通事故吗,站在弱势一方

时间:2022-10-03 12:02:04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王茸

“我骑的是电动自行车,汽车应该让我!” “我是弱势一方,他当然要赔我医药费!”曾几何时,电动自行车不管有没有交通违法都不用担全责,有时闹一闹,还能得到赔偿。

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一方”,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近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电动自行车路中逆行被撞,骑车人全赔

3月15日,江宁区湖土路湖熟段,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交警赶到现场看到,事发路段为双向两车道。轿车驾驶人陈某表示,当时他沿湖土路由东向西行驶,对向车道有车辆通过,为确保安全,他下意识地降低了车速。这时,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对向车道向左变道,越过路中黄实线冲着他驶来,陈某赶忙刹车并向右急打方向,但因距离太近,轿车左前方还是碰到了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黄某告诉交警,湖土路没有单独的非机动车道,他本是沿着路边由西向东骑行,到达事发地点时,前方车辆较多、车速较慢,他干脆左打一个方向,打算借对向车道逆行超车,谁知刚变道就遇到了陈某的轿车,被撞倒在地。

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民警认定,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他不仅要支付自已的医药费,还要赔付轿车的修车费。

电动自行车担全责并不少见

采访中记者得知,在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负全责的并不少见。

3月8日15时10分,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圣汤大道由南往北行驶,驶至路口时,他左转进入汤泉路,逆向往西继续骑行,与一辆沿着汤泉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吴某受伤,两车损坏。江宁汤山交警中队民警认定,吴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需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驾驶人朱某无责任。

3月初,银杏湖大道上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事发时,赵某驾驶小轿车正常行驶,65岁的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冲过路口,赵某避让不及撞了上去。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后认定,此次事故由张某闯红灯引发,他要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月底,景明大街与锦文路西侧路口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借用机动车道违法调头,导致一辆正常直行的轿车躲避不及,两车相撞,庆幸无人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事故由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宋某违法调头引发,他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宁汤山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1年度,该中队接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报警600余起,其中近百起的事故原因由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此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主城区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负全责的也不少,交警三大队相关民警透露,在他们辖区,此类事故比例近10%。

逆行和闯红灯引发全责事故最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直以来,交管部门并没有因为电动自行车相较机动车是“弱势一方”,就给予一定的“赦免”或“偏袒”。

据介绍,交管部门在划分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责任时,依据的是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雨花台区软件大道一路口,一辆白色轿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轿车刹车不及赶紧左打方向,一头撞上路边石墩。交警八大队民警调取了路段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当时孙某骑电动自行车准备横穿马路,他无视前方红灯引发此次事故。交警认定孙某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轿车驾驶人无责。

相关交警透露,在认定电动自行车担全责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逆向行驶占绝大多数。

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车时都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只有交通参与者不断提升守法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出行,道路交通才能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 南京日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