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1:43:02来源:法律常识
采访马华平的时间,定在一个周六晚上的10点——因为那个时候,她才能关上门安安心心地坐在办公室里。
可即便这样,也无法保证对她的“独占”,嘴上回答着问题,马华平的手又不自觉地翻起桌上的一沓资料。
那是当天下午她接待一起案件当事人时记下的新情况。刚过去的一周,马华平不是出差就是出席庭审,约见委托人的工作只能排在周末两天,“今天一口气见了6拨人,全是需要法律援助的”。
在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常有这样的来客,他们面容或焦虑或无助,情绪或激动或低沉,言语或破碎或重复。虽然表现各不相同,但他们往往有一致的共性:权益受损,处境困难,急需帮助。
律所创始人马华平就是“不速之客”们求助的对象,专业地说,是愿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
来自司法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大约100万件。站在这个数字背后的,是不断壮大的专职或兼职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免费,是法律援助服务的显著特点。不过,当被视为社会精英的律师决定帮“穷人”打官司,不收费只是“打怪”路上最基本的一关。
让他们走,太残忍
“王惠”是个普通的名字,在全国能找出千千万万同名同姓的人。不过在南昌,从很多年前开始,律师王惠就常被“认”出来——办案需四处走访,每到一个单位,她在大门处一登记,就可能有保安或门卫惊喜地说:“我知道你,你是帮我们老百姓打官司的人”。
这与25年前王惠大学毕业刚来南昌的情形形成鲜明对比,那时候,除了一同来的几个朋友,她谁也不认识,谁也不认识她。
一辆自行车,一双旅游鞋,一个背包,王惠的执业生涯开始了。在看重资历和人脉的律师行业,如今年轻律师起步时遇到的困难她都经历过。
起初那几年,不管遇到多小多麻烦的案子,王惠都尽己所能去跑、去找。这个过程中,她逐渐在业内站稳了脚,也因此与一些权益遭到侵害的弱势人群有了交集。王惠是个热心肠,即使这些人不是她的委托人,能出出主意、指指门路的,她都愿意帮忙。
王惠至今记得自己“免费”打的第一个官司。一对农村夫妻长期在南昌打工,亲戚拒不返还他们在老家的房屋和农田,夫妻俩多次讨要也没有结果。深入了解案情后王惠发现,侵权人经济富裕却蛮横不讲理,这让生性多正义感的她“气得不轻”,“这案子,我免费接”。
维权成功后,王惠一分钱的代理费也没收。
2006年,一位拄着双拐的男子找到王惠。2002年该男子在工地打工时摔伤落下残疾,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然而当他向王惠求助时,早已过了申请认定工伤的一年时效。看着男子无望地离开,王惠被触动了,“如果他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如果他能在受伤后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缺乏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是弱势群体之所以“弱”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们讲事实、讲良心,却不讲证据,也不讲哪种途径才是正确的维权方式。”马华平抖了抖手里的资料——那是一起农村土地赔偿款纠纷案件——随口复述了几句当事人的“经典”说法:
——让村里面凭良心说,这块地是不是我的?
——这件事他敢不敢诅咒发誓?我就敢!
……
“每句话都掷地有声,但每句话在法律上都没用。”马华平耸耸肩说。
2007年,江西省律师协会面向社会招聘两名公益律师,得知消息王惠立即报了名,随后经遴选成为江西最早的专职公益律师之一。
上班第一天,她对外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从此保持24小时开机,有人半夜打进电话她也照接不误,“对有的人来说,这串号码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3月末,马华平的事务所来了一位孕妇。她家在外地农村,怀孕不久即被丈夫抛弃,对方还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她来的时候已快临盆,再要不到钱,去哪儿生孩子都是个问题。”或许是职业使然,又或许是性格如此,马华平说起话来特别直,“人都站在你面前了,再让她走,太残忍”。
费时费力干“赔钱”的事
唐朗军的君唐律师事务所创办两年后,差点“办不下去”。律所几乎没有盈利,好几位业务能力不错的律师因为收入压力选择了离开——只因为唐朗军坚持把“公益”放在律所工作的第一位。
唐朗军是个半路出家的律师。他的第一份工作,在四川省德阳市汉旺镇的一家国有化工企业。那时候全国正开展“三五”普法规划,参加了几次活动后,正从企业分工会负责人向劳动人事处长转岗的唐朗军对法律产生了兴趣。用业余时间学了3年,考了3次,2000年,他通过了当时的律师资格考试。
2001年,企业面临破产,唐朗军被迫离职。由于有企业人事工作背景,不久后德阳市总工会邀请他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后又被聘为法律顾问。自那以后,义务帮职工维权成了他律师生涯的底色。
目前在我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支付办案补贴;二是自2010年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法律援助律师每办理一个案件,可以向该项目申请一定额度的补贴。
但在实践中,由于部分受援助人无法提供完整材料,且许多案子是调解解决,律师很难拿到每一笔应有的补助,“况且,补助金额往往与办案成本无法持平。”唐朗军说。
费时费力干“赔钱”的活儿,几乎是每个法律援助律师的必然经历。2019年,王惠创立的听讼律师事务所的行政人员给她算了一笔账,当时律所成立3年,为了支持所里的律师多参与法律援助,王惠已倒贴了65万元。
“你问你的,我一边看一边回答你。我知道这样不礼貌,但这些资料今天必须看完。”马华平终于忍不住在接受采访时一心二用起来。
早上5点半起床,晚上11点半睡觉,10多年来除了不多的特殊情况,马华平一直坚持这样的作息。即便如此,她手头的案子还是一个没结,另一个又来,“律师忙,做法律援助律师更忙,因为大部分案子都复杂到让人头疼”。
2014年,合肥肥东县农民姚某在工地打工时被钢管戳到腹部,为不影响工作姚某没有立即就医。当天回家后他疼痛加剧,到医院被诊断为脾破裂,实施了脾切除手术。因为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建筑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承认与他存在用工关系,拒不支付医药费,更不愿做任何赔偿。
姚某妻子身有残疾,两个孩子年纪尚小,他受伤后本就拮据的家庭变得更加困难。经人介绍,他找到马华平寻求帮助,“可当时他能提供的证据只有病历和医药费发票,用处不大。”马华平回忆说。
如何证明姚某与项目发包方或承包方存在用工关系,成了马华平接受代理后要设法突破的难点。过了几天,姚某的工友提供了一个信息:工地管理人员曾统一给大家购买保险,但没人知道具体是哪家保险公司。
只要保单上有姚某的名字,就能证明双方确有用工关系!为了找到这张保单,马华平用了最“笨”的办法:把安徽省内略有规模的保险公司拉了个单子,一家一家去调查核实。当时正值盛夏,在高温下奔波了数日后,马华平硬是把工地投保的公司找了出来。一同找到的,还有印有姚某名字的保单。
靠着这个关键证据,经过两次调解、两次开庭审理,姚某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除了在路上跑,在政策里“跑”也是提供法律援助时律师的常态。唐朗军从业的第一个10年,劳动纠纷案件的适用依据大量都体现在各种“措施”“通知”“办法”里,“比如要处理一位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退休待遇的案子,涉及的政策从20世纪70年代出台的特殊工种目录,一直要翻到当时或当地刚发布的工龄计算方法。”唐朗军说,要是遇上政策“打架”或政策空白的情况,“跑”完文件还得跑去劳动部门咨询专业人员,“再在他们所有的资料里‘跑’一圈”。
那几年,唐朗军成了仲裁机构、劳动局的常客,也成了书店的常客——劳动关系领域每出一本新书,他都要第一时间买回家。
维权4年,走了14道程序
2004年,从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到德阳广汉市打工的藏族单身母亲靳福香在一次送货途中被汽车撞成重伤,右下肢瘫痪。肇事者垫付4500元住院费后消失不见,无奈出院的靳福香又被公司赶出宿舍,并停发了工资。
走投无路之下,靳福香数次拄拐上访,引起了当地舆论关注。得知此事的唐朗军决定为靳福香提供法律援助。
调查取证后,唐朗军很快提出代理意见:肇事车主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当事人在送货途中发生意外应属工伤。但由于车主拒不赔付,企业又以靳福香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起事实清晰的案件先后经历了交通事故认定,法院一审、二审、重审和重审二审,强制执行;工伤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工伤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工伤赔偿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等总共14道法律程序,其中法院审理就有12次。
等靳福香拿到5万余元的赔偿款时,已是事发4年后的事情。她对唐朗军感激不已,可唐朗军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司法程序的严谨是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公正公平,但这在客观上造成诉讼周期长的状况。对于法律援助案当事人来说,他们往往急需赔偿款看病或生活,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等待实在太煎熬。”和唐朗军一样,许多法律援助律师都遇到过这样无奈的情况,“必须从源头遏制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时应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了相关规定。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同年,《社会保险法》施行,明确“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3部法律的出台或修改,为相关案件处理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加上普法宣传力度增加,过去法律援助律师常遇到的恶意欠薪、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买社保的“老三样”问题明显减少了。权威数据显示,在2008年到2018年的10年间,我国欠薪问题发生率由4%下降到0.6%。
“如果是现在,靳福香案的办理速度和效果都会很不一样。”唐朗军特别提到,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前,用人单位如未购买社会保险,职工发生工伤需先判定用人方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赔付。“现在,只要工伤鉴定完成,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资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不会耽误治疗时机”。
“我也想做公益律师”
今年2月,陈文斌成了听讼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而在不到两年前,学生物医学工程出身的他还是企业里的一线技术人员。
2019年10月,陈文斌原所在企业准备搬迁,管理层试图以高强度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等方式迫使老员工主动离职,以减少后续人员安置费用。陈文斌和同事去理论,对方态度还非常强硬,“对我们说要么接受安排要么自己去告”。
想着自己在企业兢兢业业干了十余年却被如此对待,陈文斌他们心一横,“告就告,就算赔偿金只够律师代理费也要告”。
在劳动仲裁部门的推荐下,陈文斌等人来到了听讼律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后,律所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仅过了几个月,这批职工就拿到了自己的劳动经济补偿金,并且不用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陈文斌像所有被援助人一样对王惠表达了感谢,但让王惠没想到的是,一年多后,他又出现在自己面前,“我通过了司法考试,也想做所里的公益律师,为别人提供法律援助”。
王惠非常惊喜。在做了多年专职公益律师后又转而创办律所,她一方面想让更多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中来,另一方面也想为年轻律师提供成长的平台。“刚获得执业资格时容易无人问津,迫于现实压力不少年轻人会选择转行。”在王惠看来,这样的人才流失实在让人心痛。
自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施行以来,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公益法律服务的队伍中。但走过这条路的人都知道,“公益”之心要传递下去,并不是容易的事。
撇开律师也要吃饭的问题不说,法律援助过程中“好心没好报”的经历就足以让不少律师心寒。马华平说,有时候维权成功了,但赔偿金额与受援助人预期相差较大,他们可能反过来抱怨律师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说早知道官司就不打了”。
“委屈肯定有,但往往还来不及去想要不要继续做下去,下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又出现了。”马华平挥挥手说,要操心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为了顺利办案,法律援助律师不仅要积极调查取证,还要随时盯防当事人被“套路”。“只要对方跟你联系,无论大事小事,建议你及时告知我们。”每次遇到年龄较大或法律意识薄弱的受援助人,马华平都要不厌其烦地叮嘱,“有时候已经睡下了,突然想起一个可能的漏洞,又赶紧翻身起来打电话”。
马华平的操心没有白费。她生产期间,曾经接受过她帮助的人从不同的地方,送来了100只鸡和近千个鸡蛋,有人还是冒着大雪挑担而来。
她说,那是她执业生涯里收到的最贵重的礼物。
为权利而斗争
实习两个多月,陈文斌每天在所里律师的指导下为公益法律服务忙前忙后。“取证办案之外,普法宣传也是这项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很多时候,对簿公堂是最无奈的选择,对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而言都是如此。要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乃至减少案件本身的数量,普法宣传显得责任重大。
1986年起,我国连续开展5年普法计划,今年已是“八五”普法开启之年。除了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为个人普法,公益律师们还越来越频繁地走进企业对市场主体进行普法教育。
“这张小纸条是违法的。”在南昌一家民营企业进行普法讲座时,王惠指着一扇贴有“推坏罚款100元”纸张的门对企业工作人员说。这样的小细节在各个企业她都可能发现,“有一定数量的劳动纠纷案,并非企业主观恶意,而是因其不懂法而客观造成”。
在唐朗军看来,“弱势”不分个人或单位。“有的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过一段时间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到了下一家企业,又故技重演。”唐朗军说,在这种案例里,企业就是明显的弱势一方。
2015年起,唐朗军牵头在德阳市试点为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分析企业现有制度中的法律漏洞和风险,根据企业实际形成“体检报告”,提出相应修改建议,实现从源头防控用工风险。
5年多来,这项工作在多地推广,四川也成为全国最早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省份。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后,唐朗军又结合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及时调整“体检”项目,“就算是用专业知识为复工复产出一分力吧”。
2020年11月,第七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总结会召开,包括马华平、王惠、唐朗军在内的10名律师当选。
似乎只有在荣誉加身的时候,每天忙不停的法律援助律师才“不得不”抽空总结出以下的数据:
执业以来,马华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赔偿上亿元,减免律师费用800多万元,为5万余人进行现场或线上普法讲座;王惠及其团队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05件,办结案件1279件,涉及人数1342人,成功办理了群体纠纷695件,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唐朗军提供义务咨询1.5万次以上,代书法律文书2000件次以上,接待职工来访信访8000人次以上……
在全国范围内,自2017年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启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以来,3年里共有律师志愿者2.7万人次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3.5万场(次),现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万件,线上线下服务农民工达2300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万件,受援农民工达16.7万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1872年,德国法学家鲁道夫·耶林发表著名演讲《为权利而斗争》。100多年之后,因为要付出高昂代价,许多人在权利受损时依然被迫选择“不斗争”。陈文斌说,他做律师,就是希望当有人决定为权利抗争时,能有力量帮他们一把,“就像当初的我自己一样”。(工人日报记者 郝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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