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2:52:41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第23期:胡说八道的起诉状!
曾有人拿着起诉状气哄哄地问我:TMD被人告了,在起诉状里把我说得罪大恶极,好像全是我的错,这样对我是不是很不利?要不要写点什么回击一下?法官会不会相信他的话?
嗯,这是个好问题!
我笑答:“乞丐骂街,随他去!不要太在意,更不要生气!”
因为起诉状的核心作用是立案。只要立案庭的法官觉得起诉状符合立案形式要件就行。到了法庭上,法官自会详细询问重要的细节,捕风捉影的东西法官一般不感兴趣。常言道,恶人先告状,原告未必有理,被告未必有错,当回被告没啥稀奇!被告不等于被动,被告可以反驳,可以像骑兵连那样主动进攻。
上法庭最关键的就是要把事实讲清楚,不是去打口水仗的。有什么真正想说的,拣重要的,上法庭去说去。
所以呢,起诉状这种东西,我一般瞟一眼就过,几乎如废纸一般!作为当事人,也完全不必为了起诉状中那些狂犬吠日之语生闷气,更不要被起诉状绕进去,牵着鼻子走,自乱阵脚。因为它绝对影响不了法官的看法。
事实上,不止是起诉状要写简单,其他的诸如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等法律文书,能简明也要写得简明一些。上法庭是打官司,不是写论文,不用长篇大论。简明扼要,短小精悍,蛇打七寸是正道。
看到有些人写诉状,喜欢唠唠叨叨、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重心,写完还意犹未尽。看起来很全面,把想说的话也都说了。当事人看了也很满意,觉得这律师很贴心,终于把自己憋了一肚子的话说出来了,还说到心坎上去了,如遇知音,看完胸中瞬间升腾起一股暖流,但结果呢?可能不尽如人意!
我自己写文书,心中始终紧绷一根弦:法官很忙!因为这些玩意儿真正的看官是法官,他们一年要判几百件案子,谁有耐心看呐,没功夫陪你闲扯!
物理学有个压强公式:P=F/S,它告诉我们:压力一定时,受力面积越小,压强越大。故针尖能捅破的东西,大木棒未必能行。
这个道理运用到诉讼中也很完美:专业的律师,肯定是从诸多案件因素的细节中剥离出最关键、最核心的争议点,找足证据,找足依据(法律),亮明观点,死死盯住争议点猛戳,有劲使在着力点上,釜底抽薪。
所以,起诉状能满足立案条件就行,能少写就少写。言多必失,被对方抓住把柄反而不妙!
我写起诉书,多复杂的案子都不会超过一页半。
能立案吗?能!
对方能看出来啥不?啥也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