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5:12:05来源:法律常识
我省推动法律援助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017年以来,江西省司法厅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主动对接脱贫攻坚和法治江西建设,先后组织开展“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精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全省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的职能作用,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彰显服务效果,努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探索出一条“精准法律援助”之路。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850件,受援人数112748人次,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8.63亿元,办理法律援助其他事项915122人次。省司法厅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扎扎实实的办案和优质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对“精准法援”的赞誉。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做好精准识别 扩大援助范围
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扩大精准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在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基础上,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中有关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和因病、因灾致贫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夹心层”和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 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精准法律援助范围,为审判阶段所有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据悉,宜春、萍乡、鹰潭、吉安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或低收入标准,新余市将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事项全部列入法律援助范围,上饶、宜 春、抚州等市积极将特定公证、司法鉴定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于都县、宁都县将事项范围扩大到除经济合同之外的所有法律事务。
张某椿是扩大精准法律援助范围后的受益人之一。年过6旬的张某椿是赣州市赣县区人,长期在家务农,家有体弱多病的妻子和身患重病的儿子。为尽快脱贫,乡政府鼓励村民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2018 年 3月11日,张某椿在开荒种植茶树时不慎失火,尽管他积极参加灭火,脸上、手上被烧伤,衣 服、头发也被烧掉了,但仍没能控制火势,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案发后,张某椿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火灾经过,积极配合调查。2018 年6月12日,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某椿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法院从法理上充分考虑了量刑情节,该案已经从轻判处,但是考虑到张某椿一家属于重点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加上又有体弱多病的妻子和儿子需要照顾,张某椿系儿子唯一的监护人,要养家糊口。”赣州市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智尧介绍,其受理他的法律援助申请,通过各种渠道快速整理出上诉所需材料,提出为张某椿适用缓刑最为有利的辩护意见。最 终,二审法院判决张某椿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通过开展调查摸底,我省为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 27 万户近 100 万贫困群体建档立卡,作为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汇总其涉法诉求9.7万条。在此基础上,2018年、2019年我省及时将新增贫困人员和困难军人军属等纳入“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重点援助名册。
壮大法援队伍 增强服务能力
为增强精准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精准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分解了目标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律援助机构牵头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了壮大法援队伍,我省推动市、县落实法援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和3人,发展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法援专干或联络员队伍,在所有律所设立法援工作站(点),实行实习律师在法援中心实习不少于2个月制度,成立了2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省司法厅统筹40余家厅直、市直律所和700多名律师组建了省级法律援助资源库。各地还要求强化精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宜春市各地法援业务经费最低保障 10 万元,乐平、信丰、南康、东乡等地按人均0.5元的标准落实法援业务经费,余江区拨付乡镇(街办)法援经费5000元,赣州市黄金开发区以 45 万元购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服务,新建区、章贡区落实法援经费60万元和54万元,积极破解地方财政保障不力的老大难问题。从 2018 年 起,全省市、县同级法援业务经费已突破1000万元。
开辟“绿色通道” 优化服务措施
为优化精准法律援助服务措施,省司法厅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统一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江西法网,启动可视化公共法律服务“乡乡通”工程,市、 县、乡、村四级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仅2018年就为群众回复咨询15.73万余件、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2.79万余件。
在优化精准法律援助服务方面,我省建立了“惠民卡”制 度,由设区市司法局统一印制“惠民卡”,发放给所有精准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持卡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行“点援制”,实行“5个当天”(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办理)服务承诺,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建设,对重度残疾、身患重病、高龄孤寡等群体提供“预约上门”、“三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及“订单式”、“一站式”的个性化服务。
萍乡市湘东区法援中心对杨某等77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就是一次成功的维权案例。据介绍,“绿色通道”不仅限定特殊群体,还针对突发情况和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后,发现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但仍有财产可变现,777 名农民工被拖欠的7894962元工资款可依法在破产程序中获得优先偿付。法律援助律师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他们讨回了工资。
此外,我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市、县两级组建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方式,解决精准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的法律问题,为其土地流转、民间借贷、“公司+农户”等涉法事项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法律指引、诉讼代理和非诉法律服 务。
服务优质高效 赢得广泛赞誉
自2017年至2019年9月底,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850件,受援人数112748人次,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8.63亿元,办理法律援助其他事项915122人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扎扎实实的办案和优质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对“精准法援”的赞誉。
据悉,省司法厅为提高精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2019年,江西继续组织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进一步深化精准法律援助工作,助力打造普惠均等、优质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全省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主动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积极举办“我与法援”主题征文、广泛宣传报道法律援助政策等,营造浓厚的“精准法援”氛围,扩大“精准法援”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