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7:49:10来源:法律常识
爱情和婚姻都是相互的,没有婚姻的爱情,是无根的浮萍,只能随波荡漾,没有未来可言。而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一座坟墓,埋葬了一对新人的明天,让夫妻俩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在江西新余就有一对夫妻是在父母的撮合下匆忙结婚,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人,婚后生活过得非常艰难。妻子坚决不愿意与丈夫同房,称和丈夫不熟悉。而丈夫则认为妻子骗婚,为的就是自己家的彩礼。
2020年底,家住新余市的刘先生在父母的催促下终于结婚了。刘先生是江西本地人,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毕业后不想离开父母和家乡,便留在了新余工作。可作为江西人,他也深受江西当地的风俗习惯迫害,因为彩礼问题,迟迟没有结婚。
出生于1991年的刘先生已经30岁了,眼看连女朋友都没有,刘先生的父母又气又急,可如果指望刘先生自己,或许等两个老人入土了都看不到孙子出生。最后刘先生的父母决定帮他相亲,在朋友的介绍下和父母的撮合下,刘先生认识了李小姐。
李小姐和刘先生的境地非常相似,两人都是大龄单身青年,或许因为是女性,李小姐的父母对她的婚事更是非常着急,因此双方家庭在见面后,互相看上了眼,甚至当即就开始商讨结婚事宜。
至于当事人李小姐和刘先生,别说一见钟情,甚至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刘先生为了满足父母抱孙子的愿望,便任凭家人做主;刘小姐被父母催得烦了,也就随便找个看起来还行的人嫁了。
可谁也没想到,结婚后两人竟然因为夜晚交流感情生孩子闹起矛盾。2020年12月6日,两人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结婚登记,正式成为法定夫妻。刘先生也给了李小姐一笔不菲的彩礼,随后双方父母举办了热闹的婚宴,标志着两人正式告别单身,组成了家庭。
结婚当晚,新人进入洞房后,李小姐以正在生理期为由,拒绝和刘先生。刘先生本身对李小姐也没有感情,于是便没有强求。可连续两个星期过去了,李小姐依旧不愿意,这让刘先生非常不满。
于此同时刘先生的父母在一旁旁敲侧击询问刘先生和李小姐的进展,这让刘先生非常尴尬。在他看来,就算没有感情,结婚之后两人已经是夫妻,生孩子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更别说自己给了彩礼,为了结婚花了不少钱。
如今媳妇娶回家,却不让自己碰,这不是骗婚这是什么?对此李小姐也有自己的想法,她认为自己和刘先生没有感情,甚至双方并不熟悉,她心里过意不去。
刘先生只能对父母坦诚相告,刘先生的父母得知后也劝说李小姐,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当务之急是先生下孩子,不然等年纪大了生孩子反而会有危险。可李小姐油盐不进,无论刘先生的父母如何劝说,依旧不愿意。
无奈之下,刘先生的父母只能找到李小姐的爸妈,希望亲家能够劝说一下李小姐。可李小姐爸妈的态度却让人生气,两人表示李小姐既然嫁出去了,就是刘家人,至于她愿不愿意,那也和自己家无关,只能说明是刘先生自己有问题。
这样的态度彻底激怒的刘先生,他回想起自己结婚半年,连妻子的手都没碰过,当即恼怒不已地说:“我娶你个花瓶回来有啥用?”随后要和妻子离婚。谁知道李小姐听到离婚后反而兴奋起来,她表示离婚可以,但彩礼不可能退。自己嫁给了刘先生不到半年就离婚,名声受损,彩礼就当作是给自己的补偿。
刘先生自然也不会同意,还说李小姐就是个骗婚的骗子,要把她告上法庭。眼看已经彻底撕破脸皮,李小姐便带着行李物品回了娘家,无论如何也不愿意退还彩礼。刘先生自然也说到做到,直接一纸诉状将李小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支持双方离婚,并让李小姐退还彩礼。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虽然李小姐和刘先生都希望离婚,但关于是否退还彩礼却存在争议,因此刘先生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并审理了这起诉讼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以调解为主,最好是能让双方达成和解。而法院在调查事实之后发现,李小姐确实存在过错。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夫妻之间一定要发生关系,但李小姐不退还彩礼的行为涉嫌违法。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中有关于退还彩礼的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很显然李小姐和刘先生符合第二种情况,两人虽然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生活,没有发生关系,因此法院应该支持刘先生要回彩礼的决定。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李小姐终于愿意退还彩礼,双方也办理了离婚手续,这场闹剧才到此结束。
回过头来不难发现,这场闹剧的背后没有谁是真正的赢家,刘先生一家虽然要回了彩礼,但是花了不少钱办婚礼请客吃饭,最后得不偿失。而李小姐不仅没拿到彩礼,还从一婚变成了二婚,有着这次经历,日后再想结婚恐怕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