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8:23:3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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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泰州市公安局1月3日举行第五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请仪式。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金观为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希望全体监督员发挥职能优势,在监督警风警纪上“多出力”、在反映社情民意上“多直言”、在解决发展短板上“多支招”、在宣传队伍形象上“多发声”,协助、支持、督促公安机关落实好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聘请仪式上,泰州全市各行业的36名同志被聘请为第五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期五年。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泰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民建泰州市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朱德华,泰州市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主任顾永伯等代表进行了发言。
根据工作规定,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对泰州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期盼;向有关部门反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办法,协助推动解决;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和评议,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了解核查办理处置结果;每年围绕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警风警纪情况开展调研应当不少于1次,并在年底递交全年履职书面情况。警务督察支队负责督办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反映、转递的检举、控告事项,必要时可直接组织核查、办理。各级公安机关对一般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事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会议指出,建立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任制度,是强化社会监督、密切警民联系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公安工作难题、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建议,自觉、主动、虚心接受监督,对监督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咨询和质询以及检举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线索,要认真落实处理。要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渠道,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和平台载体,积极构建内外联动的“大监督”格局,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要努力营造良好监督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络、沟通、反馈等机制,主动征求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切实做好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工作。 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咸华华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