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9:46:37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不少律师吐槽:二审法院不像话,没有开庭就下判决,既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剥夺了代理人出庭权、辩论权!
这样的吐槽正确吗?法院的做法有问题没有?
作为已经执业三十多年的老律师,我明确告诉你:这样的吐槽是错误的,这充分说明你和律师没有认真学习法律,犯了刻舟求剑的错误。
因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四)2022年1月1日就生效了,修正后的民诉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说,二审民事案件“书面审理、径行判决”的制度又恢复了。
按照该规定,二审民事案件,法院完全可以不开庭审理,完全可以阅卷、询问、调查后就直接裁判,等着二审法院通知开庭已经是老黄历,已经过时了。
在疫情的特殊时期,法院无法进行线下开庭,很多案件法院都是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的特色服务栏进行询问、调查的,此行为就等同于线下的调查、询问,该程序进行完毕,二审法院就可以径行判决了,法院这样做完全合法。
为了节约成本,防范疫情,很多二审法院都已经这样操作了,我本人就已经经历了多起。当事人不知道法律规定的变化,提出了异议还可以理解,律师也不知道就说不过去了,律师不知道只能说明他学习不够,不是合格的律师。
因此,提醒各位同仁请注意:民诉法修改了,二审案件不开庭就判决已经成为常态,我们要根据该变化做出相应的变化和应对,千万不要再死守老规定,傻傻地等待二审法院通知开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