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1:13:45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河南讯(张锋利 通讯员 魏自民)为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指导,提高办案质量,促进规范司法,濮阳市检察院于2月24日组织评选2019—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会议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共计约30人参加观摩指导或参与评选。会议特别邀请濮阳市律师协会会长、河南省金谋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华钢,濮阳市卫生专科学校副校长袁俊斋,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赵洪波,濮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调研员葛跃民,濮阳市中原油田地方税务局税政法制科科长黄磊,濮阳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贯玲担任评委。濮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鲁志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左献民,党组成员、濮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马鸿斌现场指导。
案件评选
参加评的共有16个案件,主要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既有涉黑恶、贩卖毒品、职务犯罪等大要案,更多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件、民生案件。主要展现了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履行职责的情况,集中展现了全市检察干警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担当尽责、守护公正的风采。案件汇报采取结合PPT介绍、播放专题片的方式进行,会前用抽签方式确定了展示顺序。评委打分主要参考案件质量效率、检察履职情况、案件办理效果、案件展示情况。每个案件都采取现场打分。市院检务督察处全程监督评审过程。
点评
评审结束后田华钢会长用“三个好”给予积极评价:一是“精品案件”选得好,通过办理的这些案件,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二是“精品案件”示范作用好。检察机关不仅仅有传统的打击犯罪的职责,而且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社会的公益方面,显示了检察机关为国为民分忧的精神。三是在下步工作中要推广好“精品案件”。这些案件都是我们每一个检察人辛苦办案办出来的,不仅在濮阳,在全省都有示范作用,这样才能够让我们公民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力量。
濮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评委扶新在点评时概括了两个特点,提出了三方面希望:一是这16个案件都体现了三个特征。都具有典型性,办案质量高、程序规范,社会效果好;都具有引领性,示范性,为以后办理类似案件树立了标杆;都具有时效性,许多案件回应了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关切。二是汇报效果好。不管是采用PPT、口头汇报,还是专题片介绍,都能够做到逻辑清晰,繁简得当,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在下一步司法办案中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有发现精品案件的敏锐性。不管是受理案件,还是主动寻找案件,都要有敏锐性,要第一时间发现精品案件。二是要有培育精品案件的能力。在办案过程中,从一开始就要以求极致的精神,把案件办成精品。三是要和媒体交流互动宣传,更好地把办案工作宣传出去,把办案效果发挥出来。
受张志强检察长委托,鲁志凌副检察长对评比活动给予集中点评,对下一步活动提出殷切期望和要求。她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抓落实、促提升作为主线,坚持小城市要有大作为,小城市更要出亮点,持续深化内部挖潜、大力争先创优、打造品牌亮点,相继部署开展“一院一品”“三争三评”,旨在进一步提振队伍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热情,并以此为牵引,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她进一步强调: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途径,无论是为大局服务还是司法为民,最终都要靠办案来落实。我们要持续传递、践行“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理念,坚持学案例、用案例、积极培育案例。举办精品案件评审,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引导检察干警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放到办好每一起案件上,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精品、优质案件的办理、评选、宣传,认真践行、传递新时代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展示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履职担当。
她殷切期望:检察机关既是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法治的引领者。希望获评精品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弘扬、力行“工匠”精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本次评选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树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客观公正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办案、办精品案的意识,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精雕细琢”,以优秀的办案成果、更加有力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为我市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评选出的精品案例经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