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2:48:4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钦州市行政审批局荣获“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一直以来,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注重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将事项办事指南在钦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及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广西钦州)平台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市民服务中心配备161个电子监控摄像头,对审批窗口办理业务的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共对32件不予许可办件进行法制审核。
二是切实加强法制保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局法律顾问,同时配备2名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及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
三是认真搞好执法监督。建立视频全程监察、科室流动督查、领导随机抽查的三级督查机制,坚决查处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审批服务吃拿卡要、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制定《钦州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未按规定履行首问负责制度的”等19种情形进行问责规定,形成督查管理的高压态势。实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好差评”,在各级办事窗口均设置评价器,与12345热线建立政务服务“接诉即转”工作机制,成立“售后服务式”督查政务客服,健全“好差评”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四是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开展主题党日、晨学早读等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加考试率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00%。自成立以来市行政审批局实现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