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4:12:39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委托】
当事人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找到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家属不清楚当事人传播淫秽视频文件的数量和违法所得,只能委托律师尽快会见了解情况。在委托之时,家属最迫切的目标是先行取保候审,让当事人从看守所出来。
【办案情况】
叶律师对案件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会见当事人。当事人向律师坦白,其在黄瓜视频APP上传了28部淫秽视频,违法所得103元。随后,叶律师多次约见承办人跟进案件进展,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辩护律师的意见得到采纳,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终获自由。
【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黄瓜视频APP上看到上传淫秽视频文件吸引点击播放可以赚钱获利,于是当事人禁不住诱惑在其他淫秽网站上下载了28淫秽视频文件,然后上传到黄瓜视频APP,最终通过黄瓜视频APP非法获利103元。黄瓜视频APP被举报后,当事人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刑事拘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辩护思路】
一、当事人涉案情节较轻,非法获利较少
第一,当事人上传的淫秽视频数量较少。公安鉴定结果显示当事人一共上传了28部淫秽视频,数量较少。
第二,当事人传播淫秽视频的范围有限。涉案黄瓜APP不能通过正规渠道下载,只能通过非常规链接的方式才能下载并使用该软件,仅就有观看需求的人可能并最终接触到涉案软件。
第三,当事人非法获利较少且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根据公安鉴定结果,当事人通过上传淫秽视频获利仅103元左右,获利极低。此外,当事人本人表示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二、当事人不具有逮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其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第一,当事人所涉行为已基本查清,证据也已收集固定,不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
第二,当事人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也不具有实施新的犯罪的现实危险。
第三,当事人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没有逮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