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4:16:58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许淑彦 沈辉
“首先我要对被拖欠工资的兄弟们说声对不起,我会争取在一年内还清欠你们的钱,我也要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我会真心悔过,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举行公开听证。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例羁押必要性案件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
2019年,刘某租用余姚市某店铺成立装修公司,并雇佣被害人吴某某等14名装修工人从事装潢工作。2020年8月,刘某因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上述14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劳动报酬,之后采用更换手机号码、离开余姚等手段逃避支付。
老板跑了,领不到劳动报酬的工人们,苦苦寻找却一无所获,只好陆续到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向刘某和其公司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在指定期限内刘某始终未支付任何钱款给雇工;2020年9月,该局以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21年3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1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向余姚市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同月9日,余姚市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听取了多名被害人的意见。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持续跟踪案件进程,积极促进赔付,多次与侦查人员、律师、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沟通意见,督促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还款。2021年5月17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刘某近亲属已支付劳动报酬42400元,并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谅解,6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余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余姚市检察院受理后,为准确处理案件,同时为教育警示拖欠薪酬行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举行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以及案件争议的焦点,并依法阐述了拟对刘某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数额较大,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上介绍,“但是未‘造成劳动者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对劳动者讨薪使用暴力’等严重后果,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虽然尚未全额支付全部劳动报酬,但是积极进行赔付,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对不起兄弟们,你们支持我创业,而我因为经营不善、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支付不了工钱,我感到非常抱歉,我打算去其他装修公司应聘做设计,争取在一年内还清欠的钱……”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家属当场对3名被害人代表鞠躬道歉,并与被害人代表达成了初步赔付计划。
在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后,听证员逐一就案件性质、刘某的社会危险性及有无羁押必要性等方面发表了观点和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虽然已触犯法律,但其主动投案、获得被害人谅解且社会危险性不大,建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更有利于促进其就业,进而支付剩余的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权益。
“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的做法,增强了办案透明度和公开性,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参加公开听证的余姚市人大代表朱建立如是说。
“如果他不付钱,或者总是拖延还钱,你们可以随时打我们的电话,我们会全程督促他付清欠款,直到还清为止。”听证会结束后,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配偶和3名被害人代表们就数额和期限达成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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